債權人撤銷權成立條件是什么

導讀:
債權人撤銷權成立條件是什么1、客觀要件首先,債務人須于債權成立后實施行為。因為事實行為無從撤銷,無效民事行為無須撤銷。其他的行為,諸如訴訟上的和解等凡屬于處分債務人財產的行為又是可撤銷的,皆屬之。若為有償行為,則須債務人為惡意,債權人的撤銷權才成立,受益人為惡意時,債權人才得行使撤銷權。因債務人無資力而為無償行為,其有害債權,至為明顯,況且無償行為的撤銷,僅使受益人失去無償所得的利益,并未受其他損害。那么債權人撤銷權成立條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撤銷權成立條件是什么1、客觀要件首先,債務人須于債權成立后實施行為。因為事實行為無從撤銷,無效民事行為無須撤銷。其他的行為,諸如訴訟上的和解等凡屬于處分債務人財產的行為又是可撤銷的,皆屬之。若為有償行為,則須債務人為惡意,債權人的撤銷權才成立,受益人為惡意時,債權人才得行使撤銷權。因債務人無資力而為無償行為,其有害債權,至為明顯,況且無償行為的撤銷,僅使受益人失去無償所得的利益,并未受其他損害。關于債權人撤銷權成立條件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撤銷權成立條件是什么
1、客觀要件
首先,債務人須于債權成立后實施行為。債務人的行為是合同行為還是單方法律行為,是有償還是無償,在所不問。但事實行為與無效民事行為,不在此列。因為事實行為無從撤銷,無效民事行為無須撤銷。其他的行為,諸如訴訟上的和解等凡屬于處分債務人財產的行為又是可撤銷的,皆屬之。
其次,債務人的行為須為使其財產減少的財產行為。債務人所為的不以財產為標的的行為,或者雖以財產為標的,但不為使其財產減少的行為(如放棄受),不得撤銷。
再次,須債務人的行為有害債權。所謂有害債權,是指債務人的行為足以減少其一般財產而使債權不能完全受清償。若債務人為其行為雖使其財產減少但仍不影響其對債權的清償時,債權人自不能干涉債務人的行為。
2、主觀要件
債權人撤銷權成立的主觀要件,是債務人與第三人主觀上有惡意。對于撤銷權的主觀要件,依債務人所為的行為是有償或無償而有所不同。若為有償行為,則須債務人為惡意,債權人的撤銷權才成立,受益人為惡意時,債權人才得行使撤銷權。而對于無償行為,則不以債務人和第三人的惡意為要件。因債務人無資力而為無償行為,其有害債權,至為明顯,況且無償行為的撤銷,僅使受益人失去無償所得的利益,并未受其他損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