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債務無法償還,債權人是否有權向父母索要

導讀:
孩子的債務無法償還,債權人是否有權向父母索要孩子欠債是否應該由父母“買單”,這一問題不可一概而論。如果子女已經成年了,父母就沒有責任負責償還債務了,債權人只能要求債務人本人償還。根據《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的規定:債務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就算父母愿意替子女償還債務,也是有前提條件的,那就是必須獲得子女的債權人的同意,可以將債務轉移由父母來償還。債務轉移是指在不改變債的內容的前提下,債務人將合同債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那么孩子的債務無法償還,債權人是否有權向父母索要。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孩子的債務無法償還,債權人是否有權向父母索要孩子欠債是否應該由父母“買單”,這一問題不可一概而論。如果子女已經成年了,父母就沒有責任負責償還債務了,債權人只能要求債務人本人償還。根據《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的規定:債務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就算父母愿意替子女償還債務,也是有前提條件的,那就是必須獲得子女的債權人的同意,可以將債務轉移由父母來償還。債務轉移是指在不改變債的內容的前提下,債務人將合同債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關于孩子的債務無法償還,債權人是否有權向父母索要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孩子的債務無法償還,債權人是否有權向父母索要
孩子欠債是否應該由父母“買單”,這一問題不可一概而論。一般來說,孩子十八歲以下父母是應當還的。而十八歲以后則分其是否有工作能力,是否可以要求父母償還。未滿十六歲的要父母還,滿十六歲且以自己的勞動做為生活主要來源的,則要自行負責。滿十八歲的則一律要孩子自己負責。律規定,一個年滿18周歲,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就是一個獨立的成年人,對于自己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所以,只要子女健康、正常且年滿18周歲,他們在外面借錢時,父母沒有給他們做過擔保人,他們都應該自己償還,父母沒有義務替他們償還。
1、如果子女已經成年:父母沒有為子女償還債務的義務,但:如果父母在有能力的情況下主動為子女承擔償還責任,為減輕子女的責任,尤其是在刑事案件中,積極、主動賠償會成為子女從輕的量刑情節。
2、如果子女還未滿18周歲:父母應當承擔為子女償還債務的義務,但,子女自己有財產的,應先以子女自己的財產來償還。
3、如果子女雖然還未滿18周歲、但已經滿16周歲,而且已經能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來維護自己的正常收入的:父母也可以不再承擔償還義務。
如果子女已經成年了,父母就沒有責任負責償還債務了,債權人只能要求債務人本人償還。
根據《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的規定:債務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就算父母愿意替子女償還債務,也是有前提條件的,那就是必須獲得子女的債權人的同意,可以將債務轉移由父母來償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