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都需要為孩子的債務買單嗎

導讀:
如果子女已經成年了,父母就沒有責任負責償還債務了,債權人只能要求債務人本人償還。就算父母愿意替子女償還債務,也是有前提條件的,那就是必須獲得子女的債權人的同意,可以將債務轉移由父母來償還。那么父母都需要為孩子的債務買單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子女已經成年了,父母就沒有責任負責償還債務了,債權人只能要求債務人本人償還。就算父母愿意替子女償還債務,也是有前提條件的,那就是必須獲得子女的債權人的同意,可以將債務轉移由父母來償還。關于父母都需要為孩子的債務買單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孩子欠債是否應該由父母“買單”,這一問題不可一概而論。一般來說,孩子十八歲以下父母是應當還的。而十八歲以后則分其是否有工作能力,是否可以要求父母償還。未滿十六歲的要父母還,滿十六歲且以自己的勞動做為生活主要來源的,則要自行負責。滿十八歲的則一律要孩子自己負責。律規定,一個年滿18周歲,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就是一個獨立的成年人,對于自己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所以,只要子女健康、正常且年滿18周歲,他們在外面借錢時,父母沒有給他們做過擔保人,他們都應該自己償還,父母沒有義務替他們償還。
1、如果子女已經成年:父母沒有為子女償還債務的義務,但:如果父母在有能力的情況下主動為子女承擔償還責任,為減輕子女的責任,尤其是在刑事案件中,積極、主動賠償會成為子女從輕的量刑情節。
2、如果子女還未滿18周歲:父母應當承擔為子女償還債務的義務,但,子女自己有財產的,應先以子女自己的財產來償還。
3、如果子女雖然還未滿18周歲、但已經滿16周歲,而且已經能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來維護自己的正常收入的:父母也可以不再承擔償還義務。
如果子女已經成年了,父母就沒有責任負責償還債務了,債權人只能要求債務人本人償還。
根據《債務》第八十四條的規定:債務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
就算父母愿意替子女償還債務,也是有前提條件的,那就是必須獲得子女的債權人的同意,可以將債務轉移由父母來償還。
債務轉移是指在不改變債的內容的前提下,債務人將合同債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如果合同的成立須登記、批準的,轉移時也要經過登記、批準。
父母為子女做擔保先要搞清擔保責任
當子女要求父母為自己的借貸行為進行擔保時,建議老年人先要搞清楚是哪種擔保,要量力而為。
擔保人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
“一般擔保”是指當子女因欠債被債權人起訴到法院,經過法院執行程序,子女依然還不出錢時,為子女進行一般擔保的父母就要替子女還債。
“連帶擔保”則是雖然錢是子女借的,如果父母為他們做了連帶擔保,那么債權人既可以要求子女償還,也可以直接要求父母償還,或者要求子女和父母一起償還。
父母生前欠債子女繼承遺產先還債
第一、當父母還在世的時候,父母的債務不需要子女償還。因為他們是獨立的個體,各自承擔自己的法律責任。
第二、如果父母去世,子女在繼承父母的遺產時,必須在遺產范圍內優先清償債務。如果子女認為需要償還的債務大于所繼承的遺產,子女可以選擇放棄遺產繼承,那么同時也就不需要清償債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