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平川法院審理一起索要債務而拘禁債務人案

導讀:
白銀平川法院審理一起索要債務而拘禁債務人案為索要債務,非法拘禁并毆打他人,構成非法拘禁罪,依法應予懲處。2011年4月23日,由王某作擔保,關某某向被告人徐某某借款4萬元。2014年8月14日21時許,徐某某獲悉關某某在白銀市平川區仿古一條街活動,遂讓王某將關某某帶到甘肅省靖遠縣城一火吧,徐某某向關某某索債至次日中午。但是為索債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觸犯到刑法卻得不償失。另查明,被告人張某某某曾于2013年4月1日因犯合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罰金8萬元。被告人張某某是累犯,應依法從重處罰。那么白銀平川法院審理一起索要債務而拘禁債務人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白銀平川法院審理一起索要債務而拘禁債務人案為索要債務,非法拘禁并毆打他人,構成非法拘禁罪,依法應予懲處。2011年4月23日,由王某作擔保,關某某向被告人徐某某借款4萬元。2014年8月14日21時許,徐某某獲悉關某某在白銀市平川區仿古一條街活動,遂讓王某將關某某帶到甘肅省靖遠縣城一火吧,徐某某向關某某索債至次日中午。但是為索債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觸犯到刑法卻得不償失。另查明,被告人張某某某曾于2013年4月1日因犯合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罰金8萬元。被告人張某某是累犯,應依法從重處罰。關于白銀平川法院審理一起索要債務而拘禁債務人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白銀平川法院審理一起索要債務而拘禁債務人案
為索要債務,非法拘禁并毆打他人,構成非法拘禁罪,依法應予懲處。
2011年4月23日,由王某作擔保,關某某向被告人徐某某借款4萬元。后經多次催要關某某未還清本息,后因關某某更換電話號碼,徐某某與其失去聯系。2014年8月14日21時許,徐某某獲悉關某某在白銀市平川區仿古一條街活動,遂讓王某將關某某帶到甘肅省靖遠縣城一火吧,徐某某向關某某索債至次日中午。在索債未果的情況下,為逼迫關某某還債,徐某某指使張某某、李某某將關某某強行帶至甘肅省靖遠縣的荒地里,對關某某進行毆打。后二人帶關某某乘車返回靖遠縣城,將關某某控制在一茶樓,16時許關某某被公安人員解救。
另查明,被告人張某某某曾于2013年4月1日因犯合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罰金8萬元。
平川區法院經依法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某某、徐某某、李某某為索要債務,非法拘禁并毆打他人,構成非法拘禁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張某某是累犯,應依法從重處罰。根據被告人張某某、徐某某、李某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悔罪表現及其對社會危害程度,判處被告人張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判處被告人徐某某、李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為索債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觸犯到刑法卻得不償失。近日,平川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因索要債務而拘禁債務人的案件。
2011年4月23日,由王某作擔保,關某某向被告人徐某某借款4萬元。后經多次催要關某某未還清本息,后因關某某更換電話號碼,徐某某與其失去聯系。2014年8月14日21時許,徐某某獲悉關某某在白銀市平川區仿古一條街活動,遂讓王某將關某某帶到甘肅省靖遠縣城一火吧,徐某某向關某某索債至次日中午。在索債未果的情況下,為逼迫關某某還債,徐某某指使張某某、李某某將關某某強行帶至甘肅省靖遠縣的荒地里,對關某某進行毆打。后二人帶關某某乘車返回靖遠縣城,將關某某控制在一茶樓,16時許關某某被公安人員解救。
另查明,被告人張某某某曾于2013年4月1日因犯合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罰金8萬元。
平川區法院經依法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某某、徐某某、李某某為索要債務,非法拘禁并毆打他人,構成非法拘禁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張某某是累犯,應依法從重處罰。根據被告人張某某、徐某某、李某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悔罪表現及其對社會危害程度,判處被告人張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判處被告人徐某某、李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