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合同中債權人的代位權(下)

導讀:
但對債務人的地位,實踐中有人將其列為共同被告,筆者認為不妥,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內容是債務人的債權,債務人不能成為自身債權的被告。《合同法》第73條第2款規定:“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對此觀點,《合同法》解釋(一)第21條給予認可:“在代位權訴訟中,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請求數額超過債務人所負債務額或超過次債務人對債務人所負債務額的,對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債權人作為代位權訴訟的原告須就此承擔舉證責任。那么淺論合同中債權人的代位權(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對債務人的地位,實踐中有人將其列為共同被告,筆者認為不妥,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內容是債務人的債權,債務人不能成為自身債權的被告。《合同法》第73條第2款規定:“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對此觀點,《合同法》解釋(一)第21條給予認可:“在代位權訴訟中,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請求數額超過債務人所負債務額或超過次債務人對債務人所負債務額的,對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債權人作為代位權訴訟的原告須就此承擔舉證責任。關于淺論合同中債權人的代位權(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