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追償權能否實現(xiàn)不影響保險公司理賠

導讀:
事發(fā)后,A公司及時向交警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8月2日,A公司到保險公司協(xié)商車輛修理及保險賠償事宜。保險公司同意回承保所在地修理。13日面包車回到承保地,經(jīng)保險公司及修理廠解體檢驗,確定損失為53100元。A公司提出上訴,要求B公司按保險公司的定損金額53100元賠償,但二審法院未予支持,維持原判。這一要求被保險公司拒絕。請求法院判令保險公司追加賠償上述差額。分析 本案爭議的焦點實際上是,代位追償權能否實現(xiàn)是不是保險公司賠償?shù)谋匾獥l件。按照條款的規(guī)定,保險公司應當對其核定的損失數(shù)額53100元予以賠償。那么代位追償權能否實現(xiàn)不影響保險公司理賠。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事發(fā)后,A公司及時向交警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8月2日,A公司到保險公司協(xié)商車輛修理及保險賠償事宜。保險公司同意回承保所在地修理。13日面包車回到承保地,經(jīng)保險公司及修理廠解體檢驗,確定損失為53100元。A公司提出上訴,要求B公司按保險公司的定損金額53100元賠償,但二審法院未予支持,維持原判。這一要求被保險公司拒絕。請求法院判令保險公司追加賠償上述差額。分析 本案爭議的焦點實際上是,代位追償權能否實現(xiàn)是不是保險公司賠償?shù)谋匾獥l件。按照條款的規(guī)定,保險公司應當對其核定的損失數(shù)額53100元予以賠償。關于代位追償權能否實現(xiàn)不影響保險公司理賠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
1997年12月17日,A公司為一輛豐-田面包車向當?shù)啬潮kU公司足額投保了車輛損失險和賠償限額為10萬元的第三者責任險。1998年7月28日,該車在夜間行駛時與一東風大貨車相撞受損。事發(fā)后,A公司及時向交警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后經(jīng)當?shù)亟痪块T認定,大貨車應對此次事故負全部責任。8月2日,A公司到保險公司協(xié)商車輛修理及保險賠償事宜。保險公司同意回承保所在地修理。6日,事故發(fā)生地的物價部門受交警大隊委托,在沒有對面包車解體的情況下對損失進行了評估,認定損失42700元。13日面包車回到承保地,經(jīng)保險公司及修理廠解體檢驗,確定損失為53100元。A公司向事故發(fā)生地的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大貨車的車主B公司賠償損失。1999年2月11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要求B公司按物價部門核定的車損42700元賠償A公司的損失。A公司提出上訴,要求B公司按保險公司的定損金額53100元賠償,但二審法院未予支持,維持原判。由于B公司以無力賠償為由,不執(zhí)行調解認定的賠償責任,保險公司依照法院判決及機動車輛保險合同,賠付A公司42700元,同時取得了被保險人的權益轉讓書。
A公司認為,保險公司的定損金額是53100元,與物價部門定損42700元之間有10400元的差額,保險公司應該追加賠償。這一要求被保險公司拒絕。A公司遂于1999年7月3日向當?shù)胤ㄔ浩鹪V,認為受損車輛的實際損失53100元是經(jīng)保險公司核定的,現(xiàn)在只賠償42700元,自己將遭受1萬余元的差額損失,不合理也不公平。請求法院判令保險公司追加賠償上述差額。保險公司則認為,如果追加賠償,保險公司對10400元的差額無法行使追償權,因此只能按照原法院裁定的42700元賠償。
法院支持A公司的訴訟請求,判決保險公司除已賠償?shù)?2700元外,再賠償A公司10400元,并負擔部分追償費用。
分析
本案爭議的焦點實際上是,代位追償權能否實現(xiàn)是不是保險公司賠償?shù)谋匾獥l件。
當時使用的《機動車輛保險條款》規(guī)定,保險車輛發(fā)生基本險條款第一條列明的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是第三方造成的,應由第三方負責賠償時,被保險人必須先向第三方索賠而不能直接向保險人索賠。被保險人在索賠過程中,如第三方不予支付,應向法院提起訴訟。經(jīng)法院立案后,被保險人書面請示保險人先予賠償?shù)模瑫r應向保險人提供法院的立案證明。保險人可按保險條款有關規(guī)定和保險合同載明的條件先行賠付。本案已有了第三方不予支付的事實,并且被保險人已向法院提起了訴訟,并經(jīng)法院判決,要素符合代位追償案件成立的前提。按照條款的規(guī)定,保險公司應當對其核定的損失數(shù)額53100元予以賠償。
保險實務中,整車定損的損失一般小于車輛分拆后詳細定損的損失,因為有些部件不經(jīng)解體是難以準確斷定損失大小的。從保險公司對車解體后定損與物價部門整車定損來看,保險公司核定的損失應該更符合實際。并且,從證據(jù)學的角度看,作為一方當事人保險公司自行定損的證據(jù)更有證據(jù)效力。本車足額投保,不存在部分損失比例賠償?shù)膯栴},因此,在保額限度以內,保險公司應當實事求是,按照53100元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在履行了賠償義務的同時獲得代位追償權益。被保險人則有義務協(xié)助保險人開展追償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