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可以列擔保人嗎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那么支付令可以列擔保人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關于支付令可以列擔保人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支付令可以列擔保人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支付令僅對債務人產生法律效力,對擔保人不具有約束力,所以支付令不可以列擔保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二、申請支付令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申請支付令,要求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并且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只有同時滿足上述條件,債權人才能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如果債務人對支付令提出異議,經法院審查,異議成立的,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將轉入訴訟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