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可以是共同借款人嗎

導讀:
共同借款人,對債權人來說,負連帶責任,即是,債權人可以向任何一個人主張全部的債權,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們之間內部對債務的分配協議對抗債權人的主張。一般協議中,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格式合同中都會規定擔保為連帶擔保。你可以看看簽的合同有沒有明確寫明是連帶擔保。一般擔保與連帶擔保之間的區別就在于一般擔保要求債權人啟動法律程序向債務人主張不能滿足后,方可以向擔保人主張。保證人求償權的產生必須具備的要件第一,保證人已經對債權人承擔了保證責任。那么擔保人可以是共同借款人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共同借款人,對債權人來說,負連帶責任,即是,債權人可以向任何一個人主張全部的債權,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們之間內部對債務的分配協議對抗債權人的主張。一般協議中,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格式合同中都會規定擔保為連帶擔保。你可以看看簽的合同有沒有明確寫明是連帶擔保。一般擔保與連帶擔保之間的區別就在于一般擔保要求債權人啟動法律程序向債務人主張不能滿足后,方可以向擔保人主張。保證人求償權的產生必須具備的要件第一,保證人已經對債權人承擔了保證責任。關于擔保人可以是共同借款人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人可以是共同借款人嗎
擔保人不可以是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對債權人來說,負連帶責任,即是,債權人可以向任何一個人主張全部的債權,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們之間內部對債務的分配協議對抗債權人的主張。擔保分為兩種,一種是一般擔保,一種是連帶擔保。
一般協議中,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格式合同中都會規定擔保為連帶擔保。你可以看看簽的合同有沒有明確寫明是連帶擔保。如果沒有明確,法律規定默認為連帶擔保。
負連帶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如果被擔保人不能償還債務,債權人不用啟動法律程序,可以直接要求連帶擔保人承擔債務。相反,如果是一般擔保,只有在債權人向法院告訴了,證明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的時候,方可以要求擔保人償還債務。
一般擔保與連帶擔保之間的區別就在于一般擔保要求債權人啟動法律程序向債務人主張不能滿足后,方可以向擔保人主張。
保證人與債務人有什么關系
保證人與主債務人的關系,主要表現為保證人的求償權;
保證人的求償權,又稱保證人的追償權,是指保證人承保證證責任后,可以向主債務人請求償還的權利。保證法第31條對此做了規定。
保證人求償權的產生必須具備的要件
第一,保證人已經對債權人承擔了保證責任。
第二,主債務人對債權人因保證而免責;如果主債務人的免責不是由保證人承保證證責任的行為引起的,保證人不得主張求償權。
第三,保證人沒有贈與的意思。
保證人的求償權為一新成立的權利,應適用3年訴訟時效,時效期間從保證人承保證證責任完畢時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