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替借款人還款應怎么追訴

導讀:
擔保人替借款人還款應該如何追訴1、追償方式:承擔了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訴訟外請求或者提起訴訟均可。擔保人在行使追償權時還應當注意訴訟時效的限制。根據《擔保法解釋》第42條的規定,擔保人對債務人行使追償權的訴訟時效,自保證人向債權人承擔責任之日起2年內。也就是說,當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中止時,起訴保人的訴訟時效同時中止,中斷。擔保法解釋規定: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向債務人和保證人一并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將債務人和保證人列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但是,應當在判決書中明確在對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后仍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那么擔保人替借款人還款應怎么追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人替借款人還款應該如何追訴1、追償方式:承擔了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訴訟外請求或者提起訴訟均可。擔保人在行使追償權時還應當注意訴訟時效的限制。根據《擔保法解釋》第42條的規定,擔保人對債務人行使追償權的訴訟時效,自保證人向債權人承擔責任之日起2年內。也就是說,當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中止時,起訴保人的訴訟時效同時中止,中斷。擔保法解釋規定: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向債務人和保證人一并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將債務人和保證人列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但是,應當在判決書中明確在對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后仍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關于擔保人替借款人還款應怎么追訴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人替借款人還款應該如何追訴
1、追償方式:
(1)承擔了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訴訟外請求或者提起訴訟均可。
(2)債務人破產的,承擔了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申報破產債權,參與破產財產的分配。
2、追償的數額:
(1)在保證范圍內,保證人承擔了多大的保證責任,就有權追償多大數額;
(2)保證人自行履行保證責任(即:不援用債務人的抗辯權或者超出債務人的數額承擔保證責任)時,其實際清償額大于主債權范圍的,保證人只能在主債權范圍內對債務人行使追償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一條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追償權的訴訟時效是如何規定的
擔保追償權是指擔保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之后,享有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從擔保追償的定義可以看出,追償權必須是在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之后才能夠行使,如果擔保人并沒有向債權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任何責任,擔保人是不能夠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的。
但是在保證這種擔保方式中,存在一種例外情形,即保證人追償的權優先行使。根據《擔保法》第32條、《企業破產法》第51條的規定,當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的破產案件后,債權人沒有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的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如果保證方式為連帶共同保證的,各保證人作為一個主體申報債權。
擔保人在行使追償權時還應當注意訴訟時效的限制。根據《擔保法解釋》第42條的規定,擔保人對債務人行使追償權的訴訟時效,自保證人向債權人承擔責任之日起2年內。同時《擔保法解釋》第21條規定,主債務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擔保人享有主債務人的訴訟時效抗辯權;擔保人未主張前述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承擔保證責任后,不得向主債務人行使追償權,除非主債務人同意給付。
綜上,擔保人在行使追償權一般是在向債權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之日起2年內行使,同時要主要主債務的訴訟時效的限制。當然,追償權的訴訟時效也適用訴訟時效中斷和中止的規定。
保證人的權利如何保護
1、保證人行使先訴抗辯權后,債權人有義務先對主債務人的財產強制執行,否則日后債權得不到清償的后果將自行負責,擔保法解釋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債權履行期屆滿后,向債權人提供了債務人可供執行財產的真實情況的,債權人放棄或者怠于行使權利致使該財產不能被執行,保證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在其提供可供執行財產的實際價值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這也就是從實體上保障了一般保證人的先訴抗辯權。
2、擔保法明確規定:“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的,保證債務訴訟時效同時中止。”也就是說,當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中止時,起訴保人的訴訟時效同時中止,中斷。以此來保障主債權人先起訴主債務人,等判決下來之后,才能起訴保證人,從而保障了一般保證人先訴抗辯權的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