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可以追償另一擔保人嗎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條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任何一個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第七百條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那么擔保人可以追償另一擔保人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條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任何一個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第七百條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關于擔保人可以追償另一擔保人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人可以追償另一擔保人嗎
同一債務有兩個或者以上擔保人的,如果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債務人向其中一個擔保人追討債務后,承擔債務的擔保人可以向其他保證人或者債務人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九條【共同保證】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任何一個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百條【保證人追償權】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