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可以約定擔保期限嗎

導讀:
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合同法》第206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那么借款可以約定擔保期限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合同法》第206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關于借款可以約定擔保期限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借款可以約定擔保期限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十二條: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二、借款的訴訟時效
從訴訟時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條注明了還款日期,那么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兩年。如果沒有注明還款日期,則表明該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民法通則和合同法對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規定。《合同法》第206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
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合同法》第61條規定“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所以,債務履行期限不明確屬于履行期限未屆至的情形,債權人雖然有權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須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三、個人銀行貸款的條件
信用類貸款
1.一般信用類貸款都需要申請人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一般要求提供銀行的流水來證明工資收入情況);
2.需要有良好的信用記錄,不能有惡意欠款,或者多次延期還款;
3.如果有房產、車輛可以幫助你提升貸款的額度和可能性;
4.貸款額度一般為月工資收入的10倍左右。
抵押類貸款
1.需要提供抵押物,一般是房產;
2.一般要求房產上不能有抵押(或者沒有還完按揭貸款也不行),除非能在放款前先還上上筆貸款;
3.一般要求房產的房齡不能太高(20年以上的一般就很少接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