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擔保期限如何約定

導讀:
借款擔保期限如何約定約定的保證期間不要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另外擔保期限要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那么借款擔保期限如何約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款擔保期限如何約定約定的保證期間不要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另外擔保期限要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關于借款擔保期限如何約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款擔保期限如何約定
約定的保證期間不要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另外擔保期限要明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十二條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