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確認糾紛的內容

導讀:
因此適用物權確認糾紛案由的,主要是由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確認之外的物權的確認糾紛,多數為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糾紛,也包括土地之外的動產所有權和建筑物所有權的確認糾紛。那么物權確認糾紛的內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因此適用物權確認糾紛案由的,主要是由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確認之外的物權的確認糾紛,多數為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糾紛,也包括土地之外的動產所有權和建筑物所有權的確認糾紛。關于物權確認糾紛的內容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物權確認糾紛的內容:
一、物權確認糾紛的定義
物權確認糾紛是指就物權的成立、內容及物權的歸屬而產生的糾紛。在訴訟上稱為確認之訴。
二、物權確認糾紛的種類
物權確認包括所有權確認之訴、用益物權確認之訴、還有擔保物權之訴。
1、所有權確認之訴是指就所有權的成立、內容及歸屬所產生的民事糾紛。
2、用益物權權確認之訴是指就用益物權的成立、內容及歸屬所產生的民事糾紛。
3、擔保物權確認之訴是指就擔保物權的成立、內容、歸屬及效力順序等所產生的民事糾紛。
三、物權確認糾紛的適用范圍
適用本案由應當特別注意的是:按照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對于土地的所有權歸屬問題有爭議的,應當由行政機關確認,而不是通過訴訟解決。因此適用物權確認糾紛案由的,主要是由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確認之外的物權的確認糾紛,多數為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糾紛,也包括土地之外的動產所有權和建筑物所有權的確認糾紛。所以房屋所有權的確權可向法院提起確認之訴解決。
四、相關規定
《民法典》第234條:“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