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受理費收取標準是什么

導讀:
浙江省高院發布的《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意見》第六條即明確規定,實現擔保物權特別程序案件不收取訴訟費。重慶高院發布的《實現擔保物權特別程序若干問題的解答》中,明確“實現擔保物權的案件參照《辦法》對特別程序的相關規定實行按件收取申請費,不按申請實現擔保物權標的額收取?!卑礃说念~計收訴訟費,理由是實現擔保物權特別程序是新創設的非訴訟特別程序,2006年版民訴法適用特別程序的案件尚不包括實現擔保物權特別程序,所以不能直接適用《辦法》第八條的不收費的規定,而應該按照標的金額收取訴訟費。那么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受理費收取標準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浙江省高院發布的《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意見》第六條即明確規定,實現擔保物權特別程序案件不收取訴訟費。重慶高院發布的《實現擔保物權特別程序若干問題的解答》中,明確“實現擔保物權的案件參照《辦法》對特別程序的相關規定實行按件收取申請費,不按申請實現擔保物權標的額收取?!卑礃说念~計收訴訟費,理由是實現擔保物權特別程序是新創設的非訴訟特別程序,2006年版民訴法適用特別程序的案件尚不包括實現擔保物權特別程序,所以不能直接適用《辦法》第八條的不收費的規定,而應該按照標的金額收取訴訟費。關于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受理費收取標準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受理費收取標準是什么
目前司法實踐中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收費五花八門,至少有三種做法:
一、不收費;
二、按件收費,但每件收費標準卻不同
三、按財產案件的標的額收費,或者通過各種申請、協調后按照正常財產案件收費的一并比例收費。
不收費的觀點,依據在于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下稱“《辦法》)”)第八條規定: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一)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系特別程序案件,按照前述規定,當然無須收費。浙江省高院發布的《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意見》第六條即明確規定,實現擔保物權特別程序案件不收取訴訟費。
按件收費的理由是參考各類申請類案件酌情收費,但如前所述具體收費標準不一。重慶高院發布的《實現擔保物權特別程序若干問題的解答》中,明確“實現擔保物權的案件參照《辦法》對特別程序的相關規定實行按件收取申請費,不按申請實現擔保物權標的額收取。”
按標的額計收訴訟費,理由是實現擔保物權特別程序是新創設的非訴訟特別程序,2006年版民訴法適用特別程序的案件尚不包括實現擔保物權特別程序,所以不能直接適用《辦法》第八條的不收費的規定,而應該按照標的金額收取訴訟費。這樣既符合收費設計機制,又防止國家訴訟費流失。
但因目前無章可循的狀態,導致以按標的為標準收費,通過“請示匯報、溝通、協調”程序相應減免的做法更是大行其道,如何收費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
所以,實現擔保物權特別程序的收費有待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