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擔保物權的方式是什么?

導讀:
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訴訟費用各地法院標準不一,有的不收費,有的按每件100元收費,有的參照支付令案件收費,有的按照訴訟一審程序收費。如浙江省高院在《關于審理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意見》中明確規定實現擔保物權案件不收取案件申請費用,重慶市高院則明確按件收取申請費。實現擔保物權案件屬于海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管轄的,由專門人民法院管轄。那么實現擔保物權的方式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訴訟費用各地法院標準不一,有的不收費,有的按每件100元收費,有的參照支付令案件收費,有的按照訴訟一審程序收費。如浙江省高院在《關于審理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意見》中明確規定實現擔保物權案件不收取案件申請費用,重慶市高院則明確按件收取申請費。實現擔保物權案件屬于海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管轄的,由專門人民法院管轄。關于實現擔保物權的方式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當今社會中,借貸和買賣的民事活動現象已經成為非常普遍的了。在進行借款時就會出現需要擔保的,但但擔保往往會涉及到擔保物,也就出現了擔保物權,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實現擔保物權的方式是什么?
1.普通訴訟程序
2.實現擔保物權特別程序
3.執行程序(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擔保債務文書)
以上三種方案各有何特點,在交易時或發生糾紛時應予以考慮呢?下面一一來比較。
一、執行效率
以上三種方案從形式上看,執行效率依次加快。普通訴訟程序要歷經一審、二審(如有)、再審(如有)、執行;實現擔保物權特別程序歷經一審終裁、異議(如有)、執行;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擔保債務文書直接進入執行程序。
那實際情況如何呢?
首先,經過公證的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擔保債務文書確實是最為快捷的方式,之所以快捷,是因為公證這一行為被認為是當事人對強制執行的事先認可,司法實踐中發生實質性爭議的可能性最小,即使擔保人或債務人提出異議,被法院支持的可能性也最小。
其次,普通訴訟程序與實現擔保物權特別程序相比,實際執行效率存在不確定性,不確定性的來源主要是實現擔保物權特別程序可能被終結,轉而只能通過普通訴訟程序實現擔保物權。終結的原因根據個案情況而定。
1、公證費用
經過公證的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擔保債務文書作為最快捷的方式,需要支付公證費用,而其他兩種則不需要。公證費用根據不同的公證機關而定,參考值為債務金額的千分之三。
2、訴訟費用
普通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的訴訟費用有統一明確標準,不再贅述。
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訴訟費用各地法院標準不一,有的不收費,有的按每件100元收費,有的參照支付令案件收費,有的按照訴訟一審程序收費。如浙江省高院在《關于審理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意見》中明確規定實現擔保物權案件不收取案件申請費用,重慶市高院則明確按件收取申請費。
三、管轄法院
1、普通訴訟程序的管轄法院按照民事訴訟法管轄有關規定確定。
2、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管轄法院一般為擔保財產所在地或者擔保物權登記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實現票據、倉單、提單等有權利憑證的權利質權案件,可以由權利憑證持有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無權利憑證的權利質權,由出質登記地人民法院管轄。
實現擔保物權案件屬于海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管轄的,由專門人民法院管轄。
對于擔保物為多個動產且分散在數個法院轄區內的,如果各個法院都有管轄權,申請人可以選擇向其中一個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申請。
3、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擔保債務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四、審查標準
1、普通訴訟程序
普通訴訟程序要根據法律對訴請實現擔保物權案件進行全面實質性審理,并嚴格按照既定程序步驟進行。
2、實現擔保物權特別程序
實現擔保物權特別程序能否順利進行,除了實現擔保物權的條件成就外,關鍵取決于當事人之間是否存在實質性爭議,如果有實質性爭議,則將會面臨轉而尋求普通訴訟程序救濟的結果,反而增加了法律救濟的時間成本。但何為實質性爭議法律并無明確規定,這是使用這一程序面臨的最大風險。
3、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擔保債務文書
一般而言,除非法院發現公證文書內容確有錯誤,符合裁定不予執行的標準外,法院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擔保債務文書更多的是形式審查,裁定不予執行的幾率很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