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處理債務被轉讓給第三方事宜

導讀:
怎樣處理債務被轉讓給第三方的事宜為了保障債權轉讓的效力,建議由原債權人直接向原債務人確認債權的受讓方,并出具相應承諾書;通知的方式,可以債權人本人通知;此外還要注意風險問題。那么怎樣處理債務被轉讓給第三方事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怎樣處理債務被轉讓給第三方的事宜為了保障債權轉讓的效力,建議由原債權人直接向原債務人確認債權的受讓方,并出具相應承諾書;通知的方式,可以債權人本人通知;此外還要注意風險問題。關于怎樣處理債務被轉讓給第三方事宜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怎樣處理債務被轉讓給第三方的事宜
為了保障債權轉讓的效力,建議由原債權人直接向原債務人確認債權的受讓方,并出具相應承諾書;通知的方式,可以債權人本人通知;此外還要注意風險問題。
一、債權轉讓的效力
除法律規定限制轉讓的債權之外,其他債權可向第三人轉讓,該轉讓行為在通知債務人時生效。如果實際是由債權受讓方攜帶或寄送債權轉讓通知書通知公司,茲認為該行為的效力是待定的,債權的受讓方應由原債權人進行確認。
實踐中,對于債權重復轉讓的處理方法存在爭議,有的認為應按照通知時間確定,因債權轉讓對于債務人來說是通知生效,故哪一家最先通知債務人,該債權轉讓最先生效;也有的認為應該按照各自債務的比例來分攤,由此更有利于公平原則。故在此提醒公司,類似事件可能出現不同的處理方法,即最后的法律評價是有不確定性的,這種情況下如果公司擅自對某一債權受讓人履行了債務,則可能被認定為履行行為無效,從而導致重復履行的風險,但是,如果一味等待對方做出反應,公司不主動支付的話,則又會發生逾期付款從而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風險。故原則上建議由原債權人直接向原債務人確認債權的受讓方,并出具相應承諾書。
二、通知的方式
法律并未明確債權轉讓時向債務人通知的方式,故在實際操作中,也存在爭議。有的認為無論轉讓人還是受讓人,只要出示足以證明債權轉讓通知真實性的材料即認為是履行了通知的義務;也有的認為應由債權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可信的委托代理人告知,方可認為是履行了通知的義務。
一般來講,在無法確定通知書真實性及有效性的情況下,建議要求債權人本人通知方可為生效。
三、風險提示
1、被訴風險
受讓方可能依據債權轉讓協議及通知書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原債務人是有合理的抗辯權的,不應承擔除貨款外的其他責任。但是為應訴,應盡早搜集相關證據材料,如買賣合同、對賬單,通知書等,并應保留與原債權人之間的函件往來。
2、逾期付款風險
如果合同有約定,則可能存在承擔相關違約金的風險;或根據法律規定,可能存在承擔逾期付款利息的風險。故建議致函給原債務人,要求在確定受讓人之前,暫停支付貨款,且暫停計算逾期付款罰金等事項;或者可以根據法律規定,將貨款提存至公證處,以消滅債務,并可避免產生延遲履行的新債務,有利于保護公司的利益。
但是仍須提醒公司的是,從訴訟角度來看,致函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致函給原債權人則代表公司已經收到了債權轉讓通知,也即對上述事實已經自認,在訴訟中應變的余地較小。
3、被撤銷風險
企業破產申請前六個月內已經資不抵債,仍對個別債務進行清償的,法院有權撤銷清償行為。不過根據實踐來看,并非所有企業倒閉都會進入破產程序,故該風險發生的可能性不高;即使發生了被撤銷的情況,該債權將由法院裁判,對于公司而言影響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