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確認有什么程序

導讀:
債權確認有什么程序債權人申報之債權需經確認后才能在破產程序中行使權利。管理人必須將申報的債權全部編入債權表,不允許以其認為債權不成立等為由拒絕編入債權表。管理人依法編制的債權表,應當提交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核查。隨后由管理人、債務人、其他債權人陳述意見,由該債權人解釋,有疑問者可繼續進行詢問。債權表由人民法院裁定確認,其確認具有與生效判決同等的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裁定異議成立時,債權不列入債權表,該債權人可以異議人為被告提起債權確認訴訟。根據《企業破產法》規定,管理人、債務人、債權人對債權表記載的債權有異議的,可以向受理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那么債權確認有什么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確認有什么程序債權人申報之債權需經確認后才能在破產程序中行使權利。管理人必須將申報的債權全部編入債權表,不允許以其認為債權不成立等為由拒絕編入債權表。管理人依法編制的債權表,應當提交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核查。隨后由管理人、債務人、其他債權人陳述意見,由該債權人解釋,有疑問者可繼續進行詢問。債權表由人民法院裁定確認,其確認具有與生效判決同等的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裁定異議成立時,債權不列入債權表,該債權人可以異議人為被告提起債權確認訴訟。根據《企業破產法》規定,管理人、債務人、債權人對債權表記載的債權有異議的,可以向受理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關于債權確認有什么程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確認有什么程序
債權人申報之債權需經確認后才能在破產程序中行使權利。債權審查的判斷原則是,凡法律允許通過一般司法程序提出異議的債權,即未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確認的債權,均應在審查確認之列;凡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確認的債權,原則上不在審查確認之列,應直接列入債權確認表中。
根據《企業破產法》規定,管理人收到債權申報材料后,應當登記造冊,對申報的債權進行審查,并編制債權表。管理人必須將申報的債權全部編入債權表,不允許以其認為債權不成立等為由拒絕編入債權表。管理人進行實質審查后對各項債權的認定結果,如是否真實存在、是否超過訴訟時效等,應附在提交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的債權表后,供核查使用。債權表和債權申報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關系人查閱。
管理人依法編制的債權表,應當提交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核查。通常,債權的核查程序如下:首先,由管理人發放、宣讀被核查債權的申報登記情況以及有關證據材料,并由該債權人進行說明。隨后由管理人、債務人、其他債權人陳述意見,由該債權人解釋,有疑問者可繼續進行詢問。經核查后,管理人、債務人、其他債權人等對債權無異議的,列入債權表。債權表由人民法院裁定確認,其確認具有與生效判決同等的法律效力。
經核查后仍存在異議的債權,由人民法院裁定該異議是否成立。該項裁定無實體法律效力,不影響債權人提起債權確認訴訟的權利。人民法院裁定異議不成立時,債權列入債權表,異議人可以該債權人為被告提起債權確認訴訟。人民法院裁定異議成立時,債權不列入債權表,該債權人可以異議人為被告提起債權確認訴訟。根據《企業破產法》規定,管理人、債務人、債權人對債權表記載的債權有異議的,可以向受理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