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的抗辯有哪些方式

導讀:
債權轉讓的抗辯有哪些方式延訴抗辯、暫時抗辯、永久抗辯債權轉讓債權轉讓又稱“債權讓與”,是指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合同轉讓,債權人通過債權轉讓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于第三人。債權轉讓的抗辯有哪些方式1、延訴抗辯:是指“妨礙法院審理案件之實體問題,并按情況導致起訴被駁回或將有關案件移送至另一法院。”目前美國、日本、法國等法律中也未規定反訴屬于抗辯、債權轉讓中可以反訴。筆者認為,除當事人特別約定或法律的特別規定以外,債權轉讓中債務人不能以抗辯為由向受讓人提起反訴,否則與我國現行的法律及立法原意不符。那么債權轉讓的抗辯有哪些方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轉讓的抗辯有哪些方式延訴抗辯、暫時抗辯、永久抗辯債權轉讓債權轉讓又稱“債權讓與”,是指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合同轉讓,債權人通過債權轉讓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于第三人。債權轉讓的抗辯有哪些方式1、延訴抗辯:是指“妨礙法院審理案件之實體問題,并按情況導致起訴被駁回或將有關案件移送至另一法院。”目前美國、日本、法國等法律中也未規定反訴屬于抗辯、債權轉讓中可以反訴。筆者認為,除當事人特別約定或法律的特別規定以外,債權轉讓中債務人不能以抗辯為由向受讓人提起反訴,否則與我國現行的法律及立法原意不符。關于債權轉讓的抗辯有哪些方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轉讓的抗辯有哪些方式
延訴抗辯、暫時抗辯、永久抗辯
債權轉讓
債權轉讓又稱“債權讓與”,是指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合同轉讓,債權人通過債權轉讓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于第三人。債權全部讓與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債權人成為原合同關系的新的債權人,原合同債權人因合同轉讓而喪失合同債權人權利,債權部分讓與第三人,第三人成為合同債權人加入到原合同關系之中,成為新的債權人,合同中的債權關系由一人變數人或由數人變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債權人與原債權人共同分享債權,并共享連帶債權。
債權轉讓的抗辯有哪些方式
1、延訴抗辯:是指“妨礙法院審理案件之實體問題,并按情況導致起訴被駁回或將有關案件移送至另一法院。”(《澳門民事訴訟法典》第412條第1款第2項)分為:對法院管轄權的抗辯;暫時中止訴訟的抗辯,如對整個訴訟程序無效的抗辯、回避申請的抗辯、當事人及代理人資格不合法的抗辯等。
2、暫時抗辯:是指暫時阻止請求權的行使。分為: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不可抗力抗辯權(《合同法》第66條、67條、68條、117條);先訴抗辯權(《擔保法》第17條第2款);合同違反法律而無效不能繼續履行的抗辯;附停止條件的債權條件尚未成就的抗辯等等。
3、永久抗辯:是指請求權被永久排除而不能行使的權利。分為:時效完成的抗辯;債權未發生的抗辯;附解除條件的債權條件成就提出合同終止的抗辯;合同撤銷的抗辯;債務已全部履行、抵銷、提存、免除等債權業已消滅的抗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