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中的抗辯權具體指什么

導讀:
抗辯權的作用在于防御,而不在于攻擊,因此必待他人之請求,始得對其行使抗辯權。如同時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先訴抗辯權等。請求權與抗辯權乃居于對立之地位。此種請求權與抗辯權對立性思考方式,系法律基本思維能力,應予重視。阻礙性抗辯權指不侵犯請求權之本體,只暫時或永久的阻礙其有效行使,其權利經有效抗辯后仍然存在。否定性抗辯權指否認權利之形成和存續的抗辯。那么債權轉讓中的抗辯權具體指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抗辯權的作用在于防御,而不在于攻擊,因此必待他人之請求,始得對其行使抗辯權。如同時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先訴抗辯權等。請求權與抗辯權乃居于對立之地位。此種請求權與抗辯權對立性思考方式,系法律基本思維能力,應予重視。阻礙性抗辯權指不侵犯請求權之本體,只暫時或永久的阻礙其有效行使,其權利經有效抗辯后仍然存在。否定性抗辯權指否認權利之形成和存續的抗辯。關于債權轉讓中的抗辯權具體指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轉讓中的抗辯權具體指什么
1、抗辯權是對抗請求權或否定對方權利的權利,如雙務合同中的同時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以及保證人的先訴履行抗辯權(或檢索抗辯權)等
3、抗辯權是指對抗他人行使權利的權利。
4、抗辯權指權利人用以對抗他人之請求權之權利。
抗辯權的作用在于防御,而不在于攻擊,因此必待他人之請求,始得對其行使抗辯權。如同時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先訴抗辯權等。請求權與抗辯權乃居于對立之地位。在解題或分析案例時,應當兼顧。此種請求權與抗辯權對立性思考方式,系法律基本思維能力,應予重視。
5、抗辯權,即義務人對權利人行使權利,得拒絕給付得權利,如請求權已罹于時效,而權利人仍主張時,義務人得行使其消滅時效抗辯權。
抗辯權可分為阻礙性抗辯權和否定性抗辯權兩種類型。阻礙性抗辯權指不侵犯請求權之本體,只暫時或永久的阻礙其有效行使,其權利經有效抗辯后仍然存在。可分為延遲性抗辯權此種抗辯權只能暫時阻止請求權的行使,如法定留置權、同時履行抗辯權和保證人之先訴抗辯權;排除性抗辯權此種抗辯權可長期阻止請求權之行使,如時效之抗辯、贈與之窮困抗辯、侵權行為被害人之經濟履行權。否定性抗辯權指否認權利之形成和存續的抗辯。此種抗辯,當事人縱不為抗辯之主張,法院應就已經證明之相關事實主動加以斟酌。如行為能力欠缺,形式欠缺等。此又可分為阻止權利發生之抗辯和消滅權利之抗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