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萬賣掉價值70萬的房子為何被判刑

導讀:
15萬賣掉價值70萬的房子為何被判刑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人民法院判決無法執行,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那么15萬賣掉價值70萬的房子為何被判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5萬賣掉價值70萬的房子為何被判刑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人民法院判決無法執行,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關于15萬賣掉價值70萬的房子為何被判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5萬賣掉價值70萬的房子為何被判刑
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人民法院判決無法執行,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