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擔保人有義務償還嗎

導讀:
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并且,約定借錢時,如果有第三人在場的,要提供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具體而言,要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雙方簽訂了擔保協議的,要提供書面擔保協議或擔保條款。若是提供了抵押物,要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借款數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那么民間借貸擔保人有義務償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并且,約定借錢時,如果有第三人在場的,要提供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具體而言,要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雙方簽訂了擔保協議的,要提供書面擔保協議或擔保條款。若是提供了抵押物,要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借款數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關于民間借貸擔保人有義務償還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間借貸擔保人有義務償還嗎
民間借貸的擔保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情況下,有義務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條【人保和物保并存時擔保權的實行規則】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六百八十一條【保證合同定義】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二、有轉賬憑證可以證明存在借款關系嗎
實踐中,當事人間的轉賬憑證不能證明存在借款關系,所以債權人起訴時,只有這份證據的,將很難得到證明。
并且,債務人不還錢,債權人可以收集以下的證據:
1、能夠證明借款關系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借貸合同等書面證據。
所以,如果雙方簽訂了借條,那么要直接拿出借條來證明。如果雙方沒有借條,只是口頭約定借錢的,債權人起訴時,要提供形成借款關系的時間、地點、金額。
并且,約定借錢時,如果有第三人在場的,要提供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
2、雙方約定了擔保人的,要提供擔保協議、抵押物以及擔保人信息。
具體而言,要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雙方簽訂了擔保協議的,要提供書面擔保協議或擔保條款。
若是提供了抵押物,要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借款數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
3、借款人人逾期不還、未全還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