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樣的證據清單可以作為民間借貸糾紛的證據?

導讀: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民間借貸分為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和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舉證:(一)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二)證明借款關系存在的證據借款合同、借款協議、借條、欠條、還款承諾書等。(三)證明已償還借款的證據收條或各次還本付息的付款憑證。民間借貸案件存在的主要問題1、訴訟主體的構成上,通常有兩種傾向。還有的僅寫明為擔保人,具體的權利義務未注明,為將來產生糾紛埋下了隱患。那么什么樣的證據清單可以作為民間借貸糾紛的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民間借貸分為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和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舉證:(一)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二)證明借款關系存在的證據借款合同、借款協議、借條、欠條、還款承諾書等。(三)證明已償還借款的證據收條或各次還本付息的付款憑證。民間借貸案件存在的主要問題1、訴訟主體的構成上,通常有兩種傾向。還有的僅寫明為擔保人,具體的權利義務未注明,為將來產生糾紛埋下了隱患。關于什么樣的證據清單可以作為民間借貸糾紛的證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民間借貸分為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和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舉證:
(一)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系發生后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二)證明借款關系存在的證據
借款合同、借款協議、借條、欠條、還款承諾書等。
(三)證明已償還借款的證據
收條或各次還本付息的付款憑證。
(四)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依據
提供訴訟請求中關于要求計付本金及利息數額的計算清單,包括本金余額的計算清單、利息金額的計算清單等。
處理民間借貸糾紛的其他途徑
在處理民間借貸糾紛的時候,并不一定只是可以去法院起訴,通過其他的途徑,如協商、調解可以處理的話,自然不是必須要去法院起訴,因為去法院起訴時間長、也要支付一些費用、程序也比較復雜,但不得不說這樣方式下處理糾紛,效果往往也是比較好的。
民間借貸案件存在的主要問題
1、訴訟主體的構成上,通常有兩種傾向。一種是借款人與出借人具有較為親密的關系,可能是親屬、朋友,也可以是同事、同學等等,一般出借人出于幫助的心理。另一種是出借人與借款人互不相識,通過中間人介紹借款,出借人一般出于牟利的心理,這類民間借貸中很多是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的目的,比如有的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有的甚至就是高利貸。
2、在借款的形式上,一般具有不規范性。通常只是簡單的借據,只有借款人和借款金額,或者是連借據也沒有,只能提供見證人。出現這些情況,是因民間借貸的雙方往往具備特殊身份關系,總是礙于情面或出于純樸的人格信用,而大多不采用書面形式或者只是草草幾筆,寫的非常簡單。
3、在借款的約定上,表現出很大的隨意性,或者沒有利息的約定,或者沒有借款期限,還款方式、借款用途等方面的約定,存在借款合同要件的缺失。這與借貸雙方當事人的法律常識尤其是民事法律方面的基本知識相當淡薄、缺乏有很大的關系。
4、在借貸的擔保方式上一般都約定不明確。民間借貸的擔保最常見的有兩種,即保證和抵押,當事人一般將其作為借據中的一項條款來處理,但借貸的雙方在有保證人保證時往往只讓保證人簽個字,也不注明是保證人,為以后出現糾紛法院處理時確定不了是保證人還是見證人埋下隱患。還有的僅寫明為擔保人,具體的權利義務未注明,為將來產生糾紛埋下了隱患。另外在約定抵押時,機動車抵押和房屋抵押又占多數,但這兩種抵押卻很少有人進行抵押登記,以致在出現糾紛時,當事人自己的權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