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糾紛打官司需要提供的證據有哪些

導讀:
民間借貸糾紛打官司需要提供的證據有哪些1、從書面證據上講,當事人應考慮合同,借據,公證書和發票等書證。根據人民法院印發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應要求原告提供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可見,證人的證據效力也是當事人能否勝訴的關鍵。因此,當事人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證據是打贏官司的關鍵。那么民間借貸糾紛打官司需要提供的證據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間借貸糾紛打官司需要提供的證據有哪些1、從書面證據上講,當事人應考慮合同,借據,公證書和發票等書證。根據人民法院印發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應要求原告提供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可見,證人的證據效力也是當事人能否勝訴的關鍵。因此,當事人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證據是打贏官司的關鍵。關于民間借貸糾紛打官司需要提供的證據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間借貸糾紛打官司需要提供的證據有哪些
1、從書面證據上講,當事人應考慮合同,借據,公證書和發票等書證。
根據人民法院印發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應要求原告提供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
另外,證據材料為復印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線索,沒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證的,對方當事人又不予承認的,在訴訟中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2、就證人證言來講,當事人一定要選擇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為證據,并且要保證該證人可以當庭作證,便于法院庭審順利進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意見》中規定,確認借貸關系一般應以書面借據為準,無書面借據的,必須有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證明。可見,證人的證據效力也是當事人能否勝訴的關鍵。
3、當事人應注意,所訴的債務糾紛案件是否涉及有關部門的技術鑒定結論,經過公證,登記的書證等,這些證據具有較高的證明力,也應向法院提供。
當事人在打官司常有舉證責任,如何運用證據來打贏官司是當事人進行訴訟的關鍵。如果當事人不能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證據,就只能承擔起訴的后果。因此,當事人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證據是打贏官司的關鍵。
借款糾紛需要提交哪些證據
1、借款合同(借款申請書、有關借款的憑證、協議書和當事人雙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關書面材料);
2、擔保手續(如財產保證或者證人擔保等);
3、貸款保證的物資和財產的憑證;
4、保證人的身份資料,保證人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證明;
5、借款實際用途證明;
6、還款通知書;
7、還款付息憑證;
8、利息計算明細及計算方法;
9、利息計算的依據;
根據案件情況,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