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沒有寫合同打官司成立嗎

導讀: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那么借錢沒有寫合同打官司成立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關于借錢沒有寫合同打官司成立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借錢沒有寫合同打官司成立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因債務問題產生糾紛時,如果沒有借款合同,但有其他證據證明雙方借貸關系成立的,向法院起訴法院會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第三條借貸雙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后未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二、民間借貸合同生效時間怎么確定
1、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視為具備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1)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2)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或者通過網絡貸款平臺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
(3)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4)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戶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戶實際支配權時;
(5)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實際履行完成時。
2、其他民間借貸合同生效時間
(1)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