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協議后給賠償金還用寫收據嗎

導讀:
調解協議后給賠償金還用寫收據嗎不一定。因某事或某種傷害,在某一組織協調下形成調解協議,當事雙方或幾方為當事人,協調方為調解人或見證人,簽訂調解協議。因某事或某種傷害,雙方在事后自愿簽訂賠償協議或和解協議。收條(收據)和調解協議或賠償協議就組成完整的證明證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那么調解協議后給賠償金還用寫收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調解協議后給賠償金還用寫收據嗎不一定。因某事或某種傷害,在某一組織協調下形成調解協議,當事雙方或幾方為當事人,協調方為調解人或見證人,簽訂調解協議。因某事或某種傷害,雙方在事后自愿簽訂賠償協議或和解協議。收條(收據)和調解協議或賠償協議就組成完整的證明證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關于調解協議后給賠償金還用寫收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調解協議后給賠償金還用寫收據嗎
不一定。受償方出具的收據或收條就是證明。因某事或某種傷害,在某一組織協調下形成調解協議,當事雙方或幾方為當事人,協調方為調解人或見證人,簽訂調解協議。因某事或某種傷害,雙方在事后自愿簽訂賠償協議或和解協議。收條(收據)和調解協議或賠償協議就組成完整的證明證據。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