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借貸行為包括哪些情形

導讀:
無效借貸行為包括哪些情形1、借貸進行非法活動。借款關系無效由債權人的行為引起的,只返還本金;借貸關系無效由債務人的行為引起的,除返還本金外,還應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給付利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那么無效借貸行為包括哪些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效借貸行為包括哪些情形1、借貸進行非法活動。借款關系無效由債權人的行為引起的,只返還本金;借貸關系無效由債務人的行為引起的,除返還本金外,還應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給付利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關于無效借貸行為包括哪些情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效借貸行為包括哪些情形
1、借貸進行非法活動。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如明知個人借款用于賭博、販賣毒品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給他人,其借貸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對行為人還要處以收繳、罰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2、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包括: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未經依法批準,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的非法集資;非法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托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非法金融業務活動。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參與者的損失自行承擔,不受法律保護。
3、非金融企業以合法借貸掩蓋的非法金融活動:非金融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非金融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非金融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4、企業之間的借貸合同。我國貸款通則規定,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對于企業之間的借貸合同,法院除判決返還本金外,對出借方已經取得或約定取得的利息應當收繳,對借款方應處以相當于銀行利息的罰款。
5、明為聯營實為借貸的合同。企業法人、事業法人作為聯營一方向聯營體投資,但不參加共同經營,也不承擔聯營的風險責任,不論盈虧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回固定利潤的,是明為聯營,實為借貸,違反了有關金融法規,應當確認合同無效。除本金可以返還外,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則應處以相當于銀行利息的罰款。
6、違背真實意圖的借貸關系。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圖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無效。借款關系無效由債權人的行為引起的,只返還本金;借貸關系無效由債務人的行為引起的,除返還本金外,還應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給付利息。
7、高利貸利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相關知識
1、公民之間的借貸糾紛,公民與法人之間的借貸糾紛以及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糾紛,應作為借貸案件受理。
2、因借貸外幣、臺幣和國庫券等有價證券發生糾紛訴訟到法院的,應按借貸案件受理。
3、對于借貸關系明確,債權人申請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應按照民事訴訟法關于督促程序的有關規定審查受理。
4、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
相關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四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一)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