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

導讀: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債務人除主債務之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并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抵充:(一)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二)利息;(三)主債務。那么民間借貸。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債務人除主債務之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并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抵充:(一)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二)利息;(三)主債務。關于民間借貸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本處中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不能理解為沒有書面約定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