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可以做保證人嗎

導讀:
個體工商戶可以做保證人嗎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二十六條規定:“公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因此個體工商戶的字號是經營者的另外一個稱呼,相當于一個經營者有兩個名字,實際上個體工商戶就是經營者。因此個體工商戶能夠作為保證人,承擔擔保責任。筆者認為,個體工商戶不能為其實際經營者提供擔保。那么個體工商戶可以做保證人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個體工商戶可以做保證人嗎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二十六條規定:“公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因此個體工商戶的字號是經營者的另外一個稱呼,相當于一個經營者有兩個名字,實際上個體工商戶就是經營者。因此個體工商戶能夠作為保證人,承擔擔保責任。筆者認為,個體工商戶不能為其實際經營者提供擔保。關于個體工商戶可以做保證人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個體工商戶可以做保證人嗎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二十六條規定:“公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其表達的意思為“公民為個體工商戶”,即個體工商戶就是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個體工商戶條例》的規定,所謂個體工商戶,是指有經營能力并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的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公民。因此個體工商戶的字號是經營者的另外一個稱呼,相當于一個經營者有兩個名字,實際上個體工商戶就是經營者。因此個體工商戶能夠作為保證人,承擔擔保責任。
2、個體工商戶既然是公民的另外一個稱呼,自然可以作為擔保人,但是我們說的公民可以作為擔保人是為他人擔保,若個體工商戶作為擔保人為其實際經營者提供擔保是否又可以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七條之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3、在實際生活中,有部分個體工商戶的實際經營者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上登記的業主不是同一個人,則個體工商戶能否成為實際經營者的擔保人呢?筆者認為,個體工商戶不能為其實際經營者提供擔保。因為現在的實際經營者雖然在工商登記上沒有其名字,但是在實際的權利與義務中個體工商戶和實際經營者已經是同一個公民了,只差一道變更登記的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