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所有權的原始取得方法有哪些

導讀:
財產所有權的原始取得方法有哪些第一、生產。這是指民事主體通過自己的勞動創造出新的財產進而取得該財產的所有權的方式。這是指民事主體以所有的意思占有無主動產而取得其所有權的法律事實。又稱即時取得,是指不法占有他人動產的人將其無權處分的動產轉讓給第三人時,如果該受讓人取得財產是出于善意,則可取得該財產的所有權。受讓人須通過有償交換取得該動產。埋藏物和隱藏物是指埋藏或隱藏于他物之中,其所有權歸屬不明的動產。這是指發現他人不慎喪失占有的動產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實。國家根據法律、法規的強行性規定,采取強制措施將一定的財產收歸國有的法律事實。那么財產所有權的原始取得方法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財產所有權的原始取得方法有哪些第一、生產。這是指民事主體通過自己的勞動創造出新的財產進而取得該財產的所有權的方式。這是指民事主體以所有的意思占有無主動產而取得其所有權的法律事實。又稱即時取得,是指不法占有他人動產的人將其無權處分的動產轉讓給第三人時,如果該受讓人取得財產是出于善意,則可取得該財產的所有權。受讓人須通過有償交換取得該動產。埋藏物和隱藏物是指埋藏或隱藏于他物之中,其所有權歸屬不明的動產。這是指發現他人不慎喪失占有的動產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實。國家根據法律、法規的強行性規定,采取強制措施將一定的財產收歸國有的法律事實。關于財產所有權的原始取得方法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財產所有權的原始取得方法有哪些
第一、生產。這是指民事主體通過自己的勞動創造出新的財產進而取得該財產的所有權的方式。
第二、先占。這是指民事主體以所有的意思占有無主動產而取得其所有權的法律事實。先占應具備以下構成要件:標的須為無主物;標的須為動產;行為人須以所有的意思占有無主物。
第三、添附。這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為而結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質的物。添附包括三種情形:混合。即指不同所有人的動產因相互摻雜或融合而難以分開而形成新的財產。附合。即指不同所有人的財產密切結合在一起而形成新的財產。加工。即指一方使用他人的財產加工改造為具有更高價值的財產。
第四、善意取得。又稱即時取得,是指不法占有他人動產的人將其無權處分的動產轉讓給第三人時,如果該受讓人取得財產是出于善意,則可取得該財產的所有權。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包括:須讓與人無權處分該動產。受讓人須通過有償交換取得該動產。受讓人取得財產時必須出于善意。轉讓的財產須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動產。
第五、發現埋藏物和隱藏物。埋藏物和隱藏物是指埋藏或隱藏于他物之中,其所有權歸屬不明的動產。
第六、拾得遺失物。這是指發現他人不慎喪失占有的動產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實。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歸還失主,拾得人不能取得遺失物的所有權。
第七、國有化和沒收。國家根據法律、法規的強行性規定,采取強制措施將一定的財產收歸國有的法律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