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之債的含義是什么

導讀:
因無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而產生的行為人與受害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不當得利是債的發生依據之一,因為不當得利發生之債權債務關系稱為不當得利之債。不當得利是社會生活中的一種不合理,不正常的現象。法律確認不當得利之債的目的,是為了使這種不正常的關系恢復到正常的狀態,從而維護社會正常的財產關系,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那么不當得利之債的含義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因無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而產生的行為人與受害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不當得利是債的發生依據之一,因為不當得利發生之債權債務關系稱為不當得利之債。不當得利是社會生活中的一種不合理,不正常的現象。法律確認不當得利之債的目的,是為了使這種不正常的關系恢復到正常的狀態,從而維護社會正常的財產關系,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關于不當得利之債的含義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當得利之債的含義是什么
不當得利之債是債的種類之一。因無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而產生的行為人與受害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得到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損害。不當得利是債的發生依據之一,因為不當得利發生之債權債務關系稱為不當得利之債。
不當得利是社會生活中的一種不合理,不正常的現象。法律確認不當得利之債的目的,是為了使這種不正常的關系恢復到正常的狀態,從而維護社會正常的財產關系,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不當得利定義】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第九百八十六條【善意得利人返還義務免除】得利人不知道且不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取得的利益已經不存在的,不承擔返還該利益的義務。
第九百八十七條【惡意得利人返還義務】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賠償損失。
第九百八十八條【第三人返還義務】得利人已經將取得的利益無償轉讓給第三人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相應范圍內承擔返還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