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占主要責任能否視為工傷

導讀:
2、對于工傷認定超過申請時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工傷認定機關可以駁回申請,不予受理。那么交通占主要責任能否視為工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對于工傷認定超過申請時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工傷認定機關可以駁回申請,不予受理。關于交通占主要責任能否視為工傷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占主要責任能否視為工傷
在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視為工傷,反之不可以視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哪些情況下不予受理工傷認定
1、對于工傷認定未能提交充分資料,同時在行政機關發出補正通知書后規定時間內未能做出補正的,工傷認定機關理應不受理。
2、對于工傷認定超過申請時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體指勞動關系的確認、醫療尚未終結等),工傷認定機關可以駁回申請,不予受理。
3、傷者或者傷者家屬、用人單位對所申請的不予受理的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內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起行政復議,或者在90日內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