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錯了該怎么辦呢

導讀:
事后,萬全縣交警隊事故科下發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溫某駕駛該汽車,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但是根據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萬全縣交警隊事故科出具的認定書不能申請進行重新認定。無奈中,溫*枝向萬全縣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撤銷交通事故認定書。但萬全縣法院卻以“根據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交通事故認定書只是一個證據,不屬于行政訴訟的范圍”為由駁回了溫*枝的訴訟請求。律師認為,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在處理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案件中至關重要的依據,如此重要卻由一級部門說了算,顯然不合常理。那么交通事故認定書錯了該怎么辦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事后,萬全縣交警隊事故科下發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溫某駕駛該汽車,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但是根據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萬全縣交警隊事故科出具的認定書不能申請進行重新認定。無奈中,溫*枝向萬全縣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撤銷交通事故認定書。但萬全縣法院卻以“根據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交通事故認定書只是一個證據,不屬于行政訴訟的范圍”為由駁回了溫*枝的訴訟請求。律師認為,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在處理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案件中至關重要的依據,如此重要卻由一級部門說了算,顯然不合常理。關于交通事故認定書錯了該怎么辦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母親:兒子不是事故的當事人
溫*枝介紹,去年6月30日晚,在萬全縣某單位開車的兒子溫某同單位另一司機開車外出,車中還乘坐兩女孩。途中,該車與一貨車追尾,車上兩名女孩身亡,溫某及其同事受傷。事后,萬全縣交警隊事故科下發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溫某駕駛該汽車,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但是,溫某卻稱,當時并不是他開的車,而是他的同事靳某,拒絕在認定書上簽字。這讓溫*枝對萬全縣交警隊的事故認定書產生了質疑。
但是根據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萬全縣交警隊事故科出具的認定書不能申請進行重新認定。無奈中,溫*枝向萬全縣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撤銷交通事故認定書。但萬全縣法院卻以“根據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交通事故認定書只是一個證據,不屬于行政訴訟的范圍”為由駁回了溫*枝的訴訟請求。
律師:“新交法”忽略當事人權利
“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交警部門一個具體的行政行為,卻又不能進行復議或重新申請認定,這對當事人是不公平的”。
針對溫*枝的遭遇,律師對“新交法”的一些規定產生了質疑。律師認為,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在處理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案件中至關重要的依據,如此重要卻由一級部門說了算,顯然不合常理。而根據“新交法”的精神,交通事故認定書只能作為一個證據來使用,如此推理,僅僅是一份證據法院也不能受理,這就把當事人推到無處可說理的地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