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下交警有權扣車

導讀:
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由公安機關代為處理。檢驗、鑒定完成后五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對無牌證、達到報廢標準、未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等違規車輛,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在處理交通事故過程中藥特別注意時間方面的限制。我們要特別注意公安機關采取行政措施后的各項手續問題。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后,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那么哪些情況下交警有權扣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由公安機關代為處理。檢驗、鑒定完成后五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對無牌證、達到報廢標準、未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等違規車輛,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在處理交通事故過程中藥特別注意時間方面的限制。我們要特別注意公安機關采取行政措施后的各項手續問題。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后,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關于哪些情況下交警有權扣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什么情況下交警有權扣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只有在下列情形下,各級公安機關交警隊才有權扣車:
(1)無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正證和副證被滯留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2)酗酒、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3)持轉借、挪用、涂改、偽造、冒領、失效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
(4)駕駛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5)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時駕駛機動車的;
(6)學習駕駛員學習駕駛人員沒有教練人員隨車指導單獨駕駛的的;
(7)駕駛兩輪摩托車未帶頭盔的;
(8)機動車號牌或者行駛證系涂改、偽造、冒領、挪用、轉借、失效的;
(9)駕駛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機動車的;
(10)機動車無號牌和行駛證,且沒有其他行駛合法憑證的;
(11)機動車號牌或者發動機、底盤號碼與機動車行駛證記載不符的;
(12)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以及其他違法犯罪嫌疑的;
(13)與被查緝的走私或者被盜搶機動車特征相同的。
二、扣留車輛要注意什么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后,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由公安機關代為處理。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的事故車輛除檢驗、鑒定外,不得使用。檢驗、鑒定完成后五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對無牌證、達到報廢標準、未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等違規車輛,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在處理交通事故過程中藥特別注意時間方面的限制。
3、交通事故后,公安機關扣留車輛要向車輛所有人出具單據。我們要特別注意公安機關采取行政措施后的各項手續問題。
三、扣留車輛后貨物如何處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后,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辦理。
公安機關對收繳和追繳的財物,經原決定機關負責人批準,按照下列規定分別處理:
(一)屬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財物,應當及時返還;
(二)沒有被侵害人的,登記造冊,按照規定上繳國庫或者依法變賣或者拍賣后,將所得款項上繳國庫;
(三)違禁品、沒有價值的物品,或者價值輕微,無法變賣或者拍賣的物品,統一登記造冊后予以銷毀;
(四)對無法變賣或者拍賣的危險物品,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主管部門組織銷毀或者交有關廠家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