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有哪些表現

導讀:
最后,所謂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現場逃離,但也可以將被害人送往醫院后逃離,甚至在現場躲藏的情形。那么交通肇事逃逸有哪些表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后,所謂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現場逃離,但也可以將被害人送往醫院后逃離,甚至在現場躲藏的情形。關于交通肇事逃逸有哪些表現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肇事逃逸有哪些表現
所謂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需要指出的是,構成該情節加重犯,
第一,要求行為人的肇事行為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否則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只能作為定罪情節在確定其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時加以考慮;
第二,要求行為人明知自己已經發生交通肇事行為,如果對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產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動機,也就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行為。
第三,對于雖然履行了對被害人的搶救義務,但是逃避責任查清認定的行為,仍然構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后,所謂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現場逃離,但也可以將被害人送往醫院后逃離,甚至在現場躲藏的情形。
二、哪些行為不屬于肇事逃逸
(一)雖然離開現場,但證實其主觀上無逃逸的故意的行為
這種情況,行為人主觀上并不具備逃逸的主觀要件,不能認定其構成交通肇事逃逸。如將某單位司機在肇事后隨即將傷者送到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因懼怕與被害人的親屬發生沖突而離開現場回到單位向領導匯報并報警。
(二)雖然駛離現場,但離開是為了設法報警的行為
雖然駛離現場,但是在現場不遠處隨即設法報警的行為,如打電話、到附近的醫院求救等等、應當可以證明其本身沒有逃避處罰的主觀動機,對這一類行為并不符合逃逸的主客觀的要件,因此,不能認定為逃逸。
(三)雖在離開現場途中,但主觀故意動機尚不明確的行為
有時候行為人出于害怕被報復或其他合理原因離開現場一段距離,如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其有逃逸的故意也應當出于無罪推定的原則不輕易認定其行為為逃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