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員被外來車輛撞傷 誰賠償

導讀:
裝貨完畢后,老秦去關倉庫大門時,被拉貨的車撞倒在地,導致左手腕骨骨折。老秦認為,既然是商場的車將自己撞傷,則該商場應當對自己的受傷負責;同時,自己是在工作時受的傷,所在的公司也要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老秦要求商場和公司共同賠償他的損失。那么雇員被外來車輛撞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裝貨完畢后,老秦去關倉庫大門時,被拉貨的車撞倒在地,導致左手腕骨骨折。老秦認為,既然是商場的車將自己撞傷,則該商場應當對自己的受傷負責;同時,自己是在工作時受的傷,所在的公司也要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老秦要求商場和公司共同賠償他的損失。關于雇員被外來車輛撞傷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簡介:
去年10月,剛剛退休不久的老秦被一個公司返聘,擔任公司倉庫的保管員。12月份的一天,某商場派車來老秦所在的倉庫提貨。裝貨完畢后,老秦去關倉庫大門時,被拉貨的車撞倒在地,導致左手腕骨骨折。老秦住了15天院,花費了8000多元醫療費,并在家休養了一個半月。
老秦認為,既然是商場的車將自己撞傷,則該商場應當對自己的受傷負責;同時,自己是在工作時受的傷,所在的公司也要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老秦要求商場和公司共同賠償他的損失。可是商場和公司互相推脫,誰都不想賠。于是,他來到**論典律師事務所進行咨詢。
律師點評: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受害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本案中,老秦是退休返聘人員,與公司之間形成的應該是雇傭關系。某商場的車將秦某撞傷,屬于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給雇員造成人身損害,根據前述法律規定,老秦可以要求商場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要求他所在的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公司如果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即直接侵權人某商場進行追償。也就是說,本案的最終賠償義務人是某商場。
律師提醒:
在雇傭關系中,雇員受到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傷害時,法律賦予了雇員選擇權,這種選擇權意味著雇員可以選擇賠償能力較強的人來承擔賠償責任,但不能要求雙份賠償。
相關法律知識:
雇傭關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間內,接受雇用人的指揮與安排,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勞務,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勞務并依約給付報酬的權利義務關系。
雇傭關系中,雇工所付出的主要是勞動力,當然也包含一定的技術成果,但通常其技術含量比較低,其報酬成分也比較單一,僅僅包括勞動力的價值。雇主享有雇工勞動的一切成果,這種成果不是雇主付酬的直接對象。
雇傭關系中,依現代民法原則,雇主對雇員的損害承擔無過錯責任,只要雇員在進行受雇工作中因工傷事故而遭受損害,雇主就應賠償,而不存在免責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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