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賠償由誰主張

導讀:
死亡賠償由誰主張按照法律規定,交通事故的處理應在交警的主持下由事故的雙方協商處理,可事故的受害人已經身亡,也沒有受害人的近親屬出現,這就意味這這起交通事故只有肇事者一方存在。據此,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受害人死亡的,賠償權利人是依法由死亡受害人承擔扶養義務的被扶養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另《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因而,民政局或救助站不是無名氏的近親屬,其無權代表無名氏起訴。那么死亡賠償由誰主張。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死亡賠償由誰主張按照法律規定,交通事故的處理應在交警的主持下由事故的雙方協商處理,可事故的受害人已經身亡,也沒有受害人的近親屬出現,這就意味這這起交通事故只有肇事者一方存在。據此,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受害人死亡的,賠償權利人是依法由死亡受害人承擔扶養義務的被扶養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另《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因而,民政局或救助站不是無名氏的近親屬,其無權代表無名氏起訴。關于死亡賠償由誰主張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死亡賠償由誰主張
按照法律規定,交通事故的處理應在交警的主持下由事故的雙方協商處理,可事故的受害人已經身亡,也沒有受害人的近親屬出現,這就意味這這起交通事故只有肇事者一方存在。民政局可否代替無名氏主張權利呢?
第一種意見:在沒有找到無名氏親屬的前提下,肇事者不用賠償,民政局不能代替無名氏主張權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擔扶養義務的被扶養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睋?,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受害人死亡的,賠償權利人是依法由死亡受害人承擔扶養義務的被扶養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另《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因而,民政局或救助站不是無名氏的近親屬,其無權代表無名氏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