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出賣報廢車輛出事故原車主是否需擔責

導讀:
擅自出賣報廢車輛出事故原車主是否需擔責被告違反國家報廢車輛回收強制性規定,擅自出賣報廢車輛,導致報廢車輛上路行駛,客觀上給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危險隱患,被告的出售行為與羅、王的共同危險行為間接結合,實際導致了車毀人亡重大交通事故的發生,被告因此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間接結合侵權形式是共同侵權的一種,是指由動態行為和靜態行為相結合組成的,當然這里的動態與靜態只是相對概念,其參照是損害結果發生的過程。具體一點說,侵權行為原因力一部分是主動實施了某行為,該行為是損害結果發生成為可能,是損害發生的直接原因。那么擅自出賣報廢車輛出事故原車主是否需擔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自出賣報廢車輛出事故原車主是否需擔責被告違反國家報廢車輛回收強制性規定,擅自出賣報廢車輛,導致報廢車輛上路行駛,客觀上給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危險隱患,被告的出售行為與羅、王的共同危險行為間接結合,實際導致了車毀人亡重大交通事故的發生,被告因此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間接結合侵權形式是共同侵權的一種,是指由動態行為和靜態行為相結合組成的,當然這里的動態與靜態只是相對概念,其參照是損害結果發生的過程。具體一點說,侵權行為原因力一部分是主動實施了某行為,該行為是損害結果發生成為可能,是損害發生的直接原因。關于擅自出賣報廢車輛出事故原車主是否需擔責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自出賣報廢車輛出事故原車主是否需擔責
被告違反國家報廢車輛回收強制性規定,擅自出賣報廢車輛,導致報廢車輛上路行駛,客觀上給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危險隱患,被告的出售行為與羅、王的共同危險行為間接結合,實際導致了車毀人亡重大交通事故的發生,被告因此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間接結合侵權形式是共同侵權的一種,是指由動態行為和靜態行為相結合組成的,當然這里的動態與靜態只是相對概念,其參照是損害結果發生的過程。具體一點說,侵權行為原因力一部分是主動實施了某行為,該行為是損害結果發生成為可能,是損害發生的直接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