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產生車輛維修費的稅費保險公司應承擔稅費嗎

導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從該條的規定看,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經明確被保險人造成第三人財產損失的,該財產損失應由保險公司承擔。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第三人受損車輛必然需要維修,由此產生的費用屬于第三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應予賠償。那么交通事故產生車輛維修費的稅費保險公司應承擔稅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從該條的規定看,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經明確被保險人造成第三人財產損失的,該財產損失應由保險公司承擔。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第三人受損車輛必然需要維修,由此產生的費用屬于第三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應予賠償。關于交通事故產生車輛維修費的稅費保險公司應承擔稅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產生車輛維修費的稅費
趙*龍駕駛中型普通貨車在大廣高速公路尾追撞上前方同車道由張*夕駕駛的重型廂式貨車,造成原告受傷,原告車輛所載貨物及兩車受損。江西省公安廳交通警察大隊直屬五支隊第三大隊作出事故認定書,確定趙*龍與張*夕負事故同等責任。經處理此事故的交警大隊委托江西省價格鑒定監測管理局勘查,確定原告車損為37920元。后原告車輛經贛州市**汽車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修理,維修費為36752.14元,加上稅率為17%的增值稅6247.86元,價稅合計43000元。
二、保險公司應承擔稅費嗎
本文認為,車輛維修費是第三人的財產損失,且稅費是必然產生的費用,依據保險法的相關規定應由保險公司承擔。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從該條的規定看,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經明確被保險人造成第三人財產損失的,該財產損失應由保險公司承擔。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第三人受損車輛必然需要維修,由此產生的費用屬于第三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應予賠償。
(二)保險法的規定。車輛修理機構收取稅率為17%的增值稅符合法律規定,該稅額的發生系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車輛受損后必然產生的費用。保險法第六十四條規定,被保險人為查明和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保險標的的損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維修系確定保險標的損失程度的一個正常、合法、合理的渠道。因此,由此產生的費用應由保險公司承擔。
(三)司法解釋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第十五條(一)項規定得更加明確: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產生的“維修被損車輛所支出的費用”應予賠償。即只要是維修被損車輛所支出的正常、合理費用就應賠償,而維修被損車輛所支出的費用中顯然就必然包括維修車輛的稅費。
(四)格式條款的效力。保險條款中所謂的間接損失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規定顯然屬于排除被保險人主要權利的格式條款,保險公司依法應向投保人提供該格式條款,并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明確說明的,依據保險法第十七條的規定,該條款不產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