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車輛突然變道引發車禍責任認定怎么做

導讀:
前方車輛突然變道引發車禍責任認定怎么做變換車道時,未讓正在該車道行駛內的車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變道車負全責。變換車道時一定要提前打方向燈,并觀察后車的車速和反應,在車距和速度合適的情況下完成變道。《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準》中明確規定,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車輛無過錯則屬于緊急避險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避免遭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采取的損害另一較小的合法權益,以保護較大的合法權益的行為。為了保護非法利益而實施的行為不能構成緊急避險。那么前方車輛突然變道引發車禍責任認定怎么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前方車輛突然變道引發車禍責任認定怎么做變換車道時,未讓正在該車道行駛內的車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變道車負全責。變換車道時一定要提前打方向燈,并觀察后車的車速和反應,在車距和速度合適的情況下完成變道。《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準》中明確規定,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車輛無過錯則屬于緊急避險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避免遭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采取的損害另一較小的合法權益,以保護較大的合法權益的行為。為了保護非法利益而實施的行為不能構成緊急避險。關于前方車輛突然變道引發車禍責任認定怎么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前方車輛突然變道引發車禍責任認定怎么做
變換車道時,未讓正在該車道行駛內的車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變道車負全責。變換車道時一定要提前打方向燈,并觀察后車的車速和反應,在車距和速度合適的情況下完成變道。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準》中明確規定,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以下十六種情形通常將被確定為全部責任:
1、追尾碰撞前車的;
2、變更車道發生事故的;
3、倒車、溜后發生交通事故的;
4、從路外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發生碰刮的;
5、綠燈放行或沒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
6、進入環行路口的車未讓駛出或在環行路口內行駛的車輛的;
7、跨越道路中心實線或者隔離實線發生事故的;
8、逆向行駛的;
9、右側超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頭、左轉彎、超車的車輛時發生碰刮的;
11、沖紅燈發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頭標志、標線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橫道、橋梁、陡坡、隧道掉頭發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暫停、停放的車輛的;
14、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機動車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事故的;
16、單方發生交通事故。
車輛無過錯則屬于緊急避險
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避免遭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采取的損害另一較小的合法權益,以保護較大的合法權益的行為。緊急避險的特點在于,在兩個合法權益發生沖突時,只能保存其中一個權益的緊急情況下,法律允許為了保護較大的合法權益而犧牲較小的合法權益;實施緊急避險行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是必須出于保護合法權益免受損害的正當目的。為了保護非法利益而實施的行為不能構成緊急避險。二是必須是針對正在發生的危險。對于已經過去的或者尚未發生的危險,當事人不能實施緊急避險。三是必須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才能實行緊急避險。如果有其他辦法可以阻止險情的發生或者防止危險造成損害,也不能實施緊急避險。四是緊急避險所造成的損害必須小于所避免的損害,即緊急避險所造成的損害不能大于也不能等于所要保護的權益。損害權益的大小一般可按價值比較,當發生財產權益與人身權益的比較時,人身權益大于任何財產權益,不能為了保護財產權益而損害人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