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未及時報案保險公司該不該賠償

導讀:
車輛出事時,是否必須經保險公司現場勘查才能獲賠車主李女士就因這個問題與保險公司對簿公堂。近日,江陰法院對這起保險糾紛案進行一審宣判,鑒于車輛事故證據確鑿,損失確實存在,判決保險公司向李女士支付保險賠償金4160元。根據這一證明,李女士找到保險公司進行索賠。于是以出事時李女士未及時報案為由,拒絕賠償。此外,李女士知道車輛因碰撞而致后橋變形,損壞后果嚴重時,即與保險公司協商車輛損失保險事宜,但協商不成。同時,車輛作為李女士日常交通工具,不可能不先做維修處理而等保險賠償結果。為此,法院認定該車輛碰撞事故屬車輛損失險的保險范圍,保險公司應當賠償。那么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未及時報案保險公司該不該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車輛出事時,是否必須經保險公司現場勘查才能獲賠車主李女士就因這個問題與保險公司對簿公堂。近日,江陰法院對這起保險糾紛案進行一審宣判,鑒于車輛事故證據確鑿,損失確實存在,判決保險公司向李女士支付保險賠償金4160元。根據這一證明,李女士找到保險公司進行索賠。于是以出事時李女士未及時報案為由,拒絕賠償。此外,李女士知道車輛因碰撞而致后橋變形,損壞后果嚴重時,即與保險公司協商車輛損失保險事宜,但協商不成。同時,車輛作為李女士日常交通工具,不可能不先做維修處理而等保險賠償結果。為此,法院認定該車輛碰撞事故屬車輛損失險的保險范圍,保險公司應當賠償。關于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未及時報案保險公司該不該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車輛出事時,是否必須經保險公司現場勘查才能獲賠車主李女士就因這個問題與保險公司對簿公堂。近日,江陰法院對這起保險糾紛案進行一審宣判,鑒于車輛事故證據確鑿,損失確實存在,判決保險公司向李女士支付保險賠償金4160元。
今年春節期間,李女士駕駛自己的“卡羅拉”回家,當她駕車進入小區門口路段時,突然“砰”的一聲,小車右邊輪胎及護板撞上了路邊的水泥墩。小區保安和路人紛紛前來圍觀,李女士下車查看后,立即跟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取得聯系,但該工作人員稱自己不在江陰,待回來后協助處理。李女士沒有意識到車輛損壞的嚴重程度,隨后駕車離開。
第二天,李女士感覺汽車后輪有些異常,于是到某汽車服務公司對汽車進行檢查。技術人員發現,小車后輪胎內側出現吃胎現象,認定是車子行駛時受外力撞擊后所致,為此,汽車服務公司出具了《該車后橋變形分析說明》。根據這一證明,李女士找到保險公司進行索賠。但是保險公司稱,“李女士沒有撥打報案電話,聯系其他工作人員并不能視為報案。”于是以出事時李女士未及時報案為由,拒絕賠償。由于雙方沒有達成一致意見,于是李女士自己掏錢在汽車服務公司修理了車子,修理費共計4160元。之后,李女士將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審理后認為,李女士的汽車碰撞石墩受損,有汽車服務公司出具的《該車后橋變形分析說明》可以證實。當車輛發生碰撞后的損壞程度,作為車主,不可能像專業人員那樣作出準確的判斷。因此,李女士在車輛碰撞而車輛損傷不是很明顯的情況下,不可能強求其第一時間報告保險公司或交警部門對保險事故進行現場查勘定損。
此外,李女士知道車輛因碰撞而致后橋變形,損壞后果嚴重時,即與保險公司協商車輛損失保險事宜,但協商不成。在此情況下,保險車輛不可能按正常情況,由保險公司對車輛進行查勘定損。同時,車輛作為李女士日常交通工具,不可能不先做維修處理而等保險賠償結果。為此,法院認定該車輛碰撞事故屬車輛損失險的保險范圍,保險公司應當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