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調解參加人資格

導讀:
交通事故賠償調解參加人資格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44條規定,調解參加人應當包括如下人員: 1、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 2、道路交通事故傷亡者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 3、道路交通事故車輛的所有權人; 4、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5、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認為有必要參加的人員。那么交通事故賠償調解參加人資格。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賠償調解參加人資格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44條規定,調解參加人應當包括如下人員: 1、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 2、道路交通事故傷亡者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 3、道路交通事故車輛的所有權人; 4、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5、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認為有必要參加的人員。關于交通事故賠償調解參加人資格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賠償調解參加人資格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44條規定,調解參加人應當包括如下人員:
1、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
2、道路交通事故傷亡者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
3、道路交通事故車輛的所有權人;
4、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5、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認為有必要參加的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