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當事人可委托他人參加賠償調解嗎?

導讀:
交通事故當事人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為參加交通事故賠償調解?交通事故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權。書面委托代理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間,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委托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那么交通事故當事人可委托他人參加賠償調解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當事人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為參加交通事故賠償調解?交通事故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權。書面委托代理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間,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委托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關于交通事故當事人可委托他人參加賠償調解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當事人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為參加交通事故賠償調解?
答:《民法通則》第63條規定,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交通事故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第64條規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權。第65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書面委托代理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間,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委托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