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調解參加人員包括哪些

導讀:
交通事故調解參加人員包括哪些(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代理人(二)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人員。委托代理人應當出具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何時可以申請交通事故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義務人、權利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損害賠償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予調解。那么交通事故調解參加人員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調解參加人員包括哪些(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代理人(二)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人員。委托代理人應當出具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何時可以申請交通事故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義務人、權利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損害賠償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予調解。關于交通事故調解參加人員包括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調解參加人員包括哪些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人員。
委托代理人應當出具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
參加調解時當事人一方不得超過三人。
何時可以申請交通事故調解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義務人、權利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損害賠償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予調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期限為十日。
1、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2、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開始
3、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開始如果受傷人員自愿放棄傷殘評定的從收到受傷人員書面證明之日起開始
4、造成人員死亡的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
注以上時間從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下一日開始計算。規定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下一日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時間以停止業務活動的下班時間為截止時間。
交通事故調解不成后怎么結案
公安機關對交通事故當事人的損害賠償金額沒有裁定的權利在雙方調解未成的情況下按規定應告知雙方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規定“交通事故案件的當事人對損害賠償的爭議既可以共同請求交通事故處理機關進行調解也可以單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民事賠償的訴訟。是否經過調解不是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置程序經事故處理機關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賠償義務人不履行的當事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