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參加交通事故的調解

導讀:
委托代理人應當出具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參加損害賠償調解的人員每方不得超過三人。(二)、對按照一般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損害賠償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予調解。符合前款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受理,并指派具有相應事故處理資格的交通警察承辦。那么哪些人可以參加交通事故的調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委托代理人應當出具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參加損害賠償調解的人員每方不得超過三人。(二)、對按照一般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損害賠償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予調解。符合前款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受理,并指派具有相應事故處理資格的交通警察承辦。關于哪些人可以參加交通事故的調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發生后,事故雙方無法私了的,交警就會介入組織交通事故雙方來進行調解,從而能夠積極解決這一交通事故,而能夠參加交通事故調解的人也是有要求的,那么今天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哪些人可以參加交通事故的調解以及相關問題的解答是怎樣吧!
1、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代理人;代理人可以是有授權的親屬也可以是委托的律師;
2、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其他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參加的人員。
委托代理人應當出具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九條,參加損害賠償調解的人員包括:(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代理人;(二)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承保機動車保險的保險公司人員;(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人員。
委托代理人應當出具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參加損害賠償調解的人員每方不得超過三人。
(二)、對按照一般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損害賠償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予調解。
法律依據:《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第七十五條,道路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各方當事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申請書》后,審核下列事項:(一)申請人是否具有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權利人、義務人主體資格;(二)申請書是否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提出。符合前款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受理,并指派具有相應事故處理資格的交通警察承辦。申請人資格不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告知當事人予以變更。當事人申請超過法定時限或者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不調解)通知書》,說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調解的理由和依據,送達當事人并告知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看到這里,小編相信你也了解了相關的知識內容了,交通事故的雙方在交警的組織調解下,可以積極的說出自己的訴求,來不斷的協商解決,這樣才能完成調解,好了以上就是哪些人可以參加交通事故的調解的相關內容,如果你還有疑問,可以咨詢我們的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