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判決不準離婚六個月后再起訴

導讀:
很多離婚當事人急于離婚而相關法律規定第一次離婚訴訟不判離下一次的起訴離婚的時間應為離婚判決生效后六個月。為什么判決不準離婚六個月后再起訴依據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后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法院不予受理。不過對于被告而言其起訴離婚并不受六個月的期限的限制只要被告想起訴離婚任何時候都可以。那么為什么判決不準離婚六個月后再起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很多離婚當事人急于離婚而相關法律規定第一次離婚訴訟不判離下一次的起訴離婚的時間應為離婚判決生效后六個月。為什么判決不準離婚六個月后再起訴依據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后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法院不予受理。不過對于被告而言其起訴離婚并不受六個月的期限的限制只要被告想起訴離婚任何時候都可以。關于為什么判決不準離婚六個月后再起訴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很多離婚當事人急于離婚而相關法律規定第一次離婚訴訟不判離下一次的起訴離婚的時間應為離婚判決生效后六個月。那么判決不準離婚過六個月后再起訴離婚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呢那么請你仔細閱讀以下內容。
為什么判決不準離婚六個月后再起訴
依據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后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法院不予受理。
依據這一法律的規定如果原告在第一次起訴沒有達到離婚的目的如其再想起訴離婚則必須在六個月以后才可以在起訴除非有新理由新情況。這里的新情況新理由是指原告在第一次起訴過程中還沒有出現但在原告撤訴判決不予離婚或調解和好之后又出現了新的情況這些情況足以認定夫妻之間的感情徹底破例且且無和好的可能個人認為這種新情況應該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的規定的對于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旦原告在第一次起訴沒有達到離婚目的然后在之后的六個月內出現了以上的情況的原告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訴。但要說明的一點是由于第二次起訴法院往往會以未滿六個月為由不予受理因此原告在這個階段提起再次離婚一定要有充分的準備除極特別的情況外一般不要在這個階段提出離婚因為一旦提起然后準備又不充分法院可能再次不準離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想要再次離婚很有可能再等六個月因此還不如在第一次不準離婚后再耐心的等六個月讓后再次起訴那法院判決離婚的可能性就非常的大因為根據審判實踐如果原告在六個月內再次要求離婚法院一般會以夫妻雙方感情確以破例為由判決雙方離婚。還要補充的一點是是否屬于新情況新理由是由法院通過案件中存在的情況來認定的而不是當事人的主觀認定。不過對于被告而言其起訴離婚并不受六個月的期限的限制只要被告想起訴離婚任何時候都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