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原告何時可以再起訴

導讀:
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原告何時可以再起訴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14條規定當事人撤訴或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當事人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另外關于離婚有時間限制的法條還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那么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原告何時可以再起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原告何時可以再起訴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14條規定當事人撤訴或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當事人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另外關于離婚有時間限制的法條還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關于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原告何時可以再起訴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原告何時可以再起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14條規定當事人撤訴或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當事人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可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從這兩條法律規定可以看出對于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以及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在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情況下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法院將不予受理。
但如果在六個月內出現新的情況新的理由或者被告提出離婚請求的則不受該六個月期限的限制法院就應當受理比如一方使用暴力導致對方隨時有受到嚴重傷害的可能。
另外關于離婚有時間限制的法條還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因此如果被判不離后還準備離婚如果沒有新的理由新的情況可以在6個月之后再次提起離婚訴訟。
再次起訴離婚法院會判離嗎
一般第一次離婚法院判決不離的再次起訴離婚法院很大程度上是會判離的。當然法院判決離婚的根本依據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有證據證明夫妻雙方確實已經感覺破裂法院是會判離的。
每個家庭的情況都是有所不同的如果你真的堅定想要離婚覺得婚姻沒有挽回的可能建議就自己的情況咨詢一下專業的婚姻律師看看可以搜集哪些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