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中的財產贈與協議哪些情況下不被確認

導讀:
二贈與協議往往涉及房屋等不動財產這些財產需辦理相關過戶手續后才發生實際上的權屬轉移也即這些財產在無辦理過戶登記等手續的情況下贈與協議的效力尚處于待定狀態如果法院用裁判文書加以確認等與越俎代庖且與我國有關的法律規定相悖。因此對離婚訴訟中涉及財產贈與的事項法院一般應當告知當事人另行協商處理法院的調解書一般不涉及確認財產贈與的內容。那么離婚訴訟中的財產贈與協議哪些情況下不被確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贈與協議往往涉及房屋等不動財產這些財產需辦理相關過戶手續后才發生實際上的權屬轉移也即這些財產在無辦理過戶登記等手續的情況下贈與協議的效力尚處于待定狀態如果法院用裁判文書加以確認等與越俎代庖且與我國有關的法律規定相悖。因此對離婚訴訟中涉及財產贈與的事項法院一般應當告知當事人另行協商處理法院的調解書一般不涉及確認財產贈與的內容。關于離婚訴訟中的財產贈與協議哪些情況下不被確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主要原因
一受贈對象中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子女較多
這些未成年子女的民事活動因為仍需要法定監護人監護對贈與財產不具有接收能力所以這種受贈財產通常處于不交付狀態如果法院用裁判文書加以確定受贈子女在成年后依據生效法律文書要求法院執行時法院應否立案立案后又如何處理遭遇難題。
二贈與協議往往涉及房屋等不動財產這些財產需辦理相關過戶手續后才發生實際上的權屬轉移
也即這些財產在無辦理過戶登記等手續的情況下贈與協議的效力尚處于待定狀態如果法院用裁判文書加以確認等與越俎代庖且與我國有關的法律規定相悖。
三為惡意串通假離婚真逃債的當事人提供了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可乘之機嚴重地損害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四該種協議經確認在權屬尚未轉移前如果當事人要求取消贈與重新分割財產時法院啟動何種程序何種方式解決贈與人是否還享有撤銷權等均無法處理
另一方面案外人在以贈與人為逃避債務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或要求確認財產贈與協議無效時法院如何處理啟動何種程序予以確認又面臨尷尬。
因此對離婚訴訟中涉及財產贈與的事項法院一般應當告知當事人另行協商處理法院的調解書一般不涉及確認財產贈與的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