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程序需要多久

導讀:
特殊情況經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訴訟離婚要注意哪些問題訴訟離婚是婚姻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由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而解除其婚姻關系的一項離婚制度。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中也必須執行法律規定的條件并以此為據裁判是否許可當事人離婚。2在訴訟活動中人民法院對爭議處理起主導作用它要對當事人提出的離婚請求和理由進行審查是否準予離婚取決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決準予離婚也可以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請求。那么訴訟離婚程序需要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特殊情況經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訴訟離婚要注意哪些問題訴訟離婚是婚姻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由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而解除其婚姻關系的一項離婚制度。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中也必須執行法律規定的條件并以此為據裁判是否許可當事人離婚。2在訴訟活動中人民法院對爭議處理起主導作用它要對當事人提出的離婚請求和理由進行審查是否準予離婚取決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決準予離婚也可以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請求。關于訴訟離婚程序需要多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訟離婚程序需要多久
訴訟離婚時間基本上是咨詢離婚問題時當事人必問的問題之一毋庸置疑屬于當事人最為關注的問題。當事人關注這個問題是有道理的可能因為法院案件太多導致時間拖延可能因為律師辦事拖沓導致時間浪費可能因為調查取證導致周期過長等。
一般而言法院審理案件應當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要求來做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可見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立案之后多長時間必須開庭審理而是只要求在3個月或者6個月內審結。從北京市法院審理案件的實際來看一般在立案之后20日至30日內開庭的幾率比較大極少數情況可能需要幾個月之后才組織開庭。大多數離婚案件均在3個月內作出了判決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以及涉外離婚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離婚案件時很多程序均作了簡化實踐中當事人不要死扣法律條文。法院可以用簡便方式傳喚當事人證人只有在極少數情況下法官才會送達傳票取而代之的是電話通知。
起訴離婚的程序有哪些
法院起訴離婚的程序主要有
去法院起訴
法院離婚程序第一步起訴。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等材料。(離婚起訴書標準格式)
法院審理階段
這是法院離婚程序中最為重要的一個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后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后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后15日內提交答辯狀。
2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后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3開庭審理在法院開庭審理中具體的流程有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回避之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之后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法院判決
最后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訴訟離婚要注意哪些問題
訴訟離婚是婚姻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由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而解除其婚姻關系的一項離婚制度。訴訟離婚制度適用于當事人雙方對離婚有分歧的情況包括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而發生的離婚糾紛或者雙方雖然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作出適當處理的情況。
1訴訟離婚有著法定的必要條件即“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中也必須執行法律規定的條件并以此為據裁判是否許可當事人離婚。
2在訴訟活動中人民法院對爭議處理起主導作用它要對當事人提出的離婚請求和理由進行審查是否準予離婚取決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決準予離婚也可以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請求。
3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調解和判決在發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強制執行力當事人不履行調解書和判決書中所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請予以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