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需要多久

導讀:
一訴訟離婚需要多久法院審理期限1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2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二離婚訴訟案件如何確定管轄法院一般情況下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離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締結地人民法院管轄。下列情況適用離婚訴訟管轄特別規定夫妻一方或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離婚案件管轄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那么訴訟離婚需要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訴訟離婚需要多久法院審理期限1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2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二離婚訴訟案件如何確定管轄法院一般情況下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離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締結地人民法院管轄。下列情況適用離婚訴訟管轄特別規定夫妻一方或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離婚案件管轄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關于訴訟離婚需要多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訴訟離婚需要多久
法院審理期限
1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
2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3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
4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5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6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離婚訴訟案件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一般情況下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離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締結地(通常指婚姻登記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以下情況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
(2)被告屬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
(3)被告被勞動教養
(4)被告被監禁
(5)被告均被注銷城鎮戶口。
下列情況適用離婚訴訟管轄特別規定
夫妻一方或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離婚案件管轄
(1)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