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男方父母名下的房產算不算夫妻財產

導讀:
一離婚時男方父母名下的房產算不算夫妻財產肯定不算如果是男方或女方的名字并且是結婚后的才是共同財產。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三定義法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雙方婚前或婚后未對夫妻財產作出約定或者約定無效的情況下直接適用法律規定的夫妻財產制度。我國婚姻法對夫妻財產制采取的是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相結合的制度并明確規定在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才適用法定財產制。根據我國新婚姻法規定我國的法定財產制包括了第十七條規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條規定的法定特有財產制。第二僅局限于所有權范疇的財產的歸屬利益。那么離婚時男方父母名下的房產算不算夫妻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時男方父母名下的房產算不算夫妻財產肯定不算如果是男方或女方的名字并且是結婚后的才是共同財產。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三定義法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雙方婚前或婚后未對夫妻財產作出約定或者約定無效的情況下直接適用法律規定的夫妻財產制度。我國婚姻法對夫妻財產制采取的是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相結合的制度并明確規定在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才適用法定財產制。根據我國新婚姻法規定我國的法定財產制包括了第十七條規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條規定的法定特有財產制。第二僅局限于所有權范疇的財產的歸屬利益。關于離婚時男方父母名下的房產算不算夫妻財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時男方父母名下的房產算不算夫妻財產
肯定不算如果是男方或女方的名字并且是結婚后的才是共同財產。
二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三定義
法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雙方婚前或婚后未對夫妻財產作出約定或者約定無效的情況下直接適用法律規定的夫妻財產制度。我國婚姻法對夫妻財產制采取的是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相結合的制度并明確規定在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才適用法定財產制。法定財產制中又可分為法定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剩余共同財產制聯合財產制等。根據我國新婚姻法規定我國的法定財產制包括了第十七條規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條規定的法定特有財產制。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于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并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2
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范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四財產特征
第一時間的限定性。即從領取結婚證開始到解除夫妻關系為止的婚姻關系存續的整個期間的勞動所得生產經營所得投資所得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和贈與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即使雙方未同居或分居兩地也不論財產是一方或者雙方分別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財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如工資獎金是最具有時間性的。
第二僅局限于所有權范疇的財產的歸屬利益。即有形的實物現金和可預見的收益。




